湖泊中心

(一)科研项目

1、开展“云南省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全省16个州市开展了评估要求培训会。

2、与阳宗海管理所就阳宗海高原湖泊研究中心重点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计划等进行沟通协商,初步确定了2024年科研重点方向、商定了日常工作制度,并按计划完成《2023年度阳宗海水环境问题诊断报告》《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阳宗海科技支撑工作进展的报告》。

3、完成《关于推进云南省高原湖泊化学需氧量等指标科学考核评价的建议》《抚仙湖深层水环境特征报告(2023年)》《抚仙湖等高原湖泊部省联合工作组-省长汇报材料》

4、完成《南腊河流域达标治理规划》项目,并通过专家评审。

5、前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氟化物超标情况调研,并形成了《关于曲靖市经开区南海子园区硅光伏行业含氟废水系统化治理路径分析及工作建议》。

6、开展《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州(市)自评培训指导和省级初评。

7、研究制定云南省地表水控制断面2024年年度目标和“十五五”地表水水质目标。

8、牵头负责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在《中国环境报》发布中期成效文章《在长江上游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9、完成了《洱海流域主要农作物不同种植模式时空分布调查报告》、《洱海流域不同种植模式污染物原位流失监测报告》和《洱海流域农业种植业污染物原位流失调查评估报告》的内部审查。形成了《洱海入湖污染负荷监管减排方案》(初稿)、《重点断面COD偏高原因解析报告》和《入湖污染负荷时空分布特征报告》(2023年版)。

10、提交洱海流域再生水综合利用和雨水冲击负荷研究与示范项目咨询成果(《洱海西岸片区初期雨水冲击性负荷特征研究报告》《洱海西岸片区常规水资源和再生水资源配置研究报告》《洱海西岸片区再生水综合利用和雨水冲击负荷防控总体方案》),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作为《提交关于洱海流域再生水综合利用和雨水冲击负荷研究与示范项目成果的报告》附件,上报州指挥部。

(二)政府支撑

1、参与研提“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江保护法的议案”的相关意见

2、完成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商请配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省级验收工作》

3、配合省河长办,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省级验收工作,针对泸沽湖、程海、洱海涉及第二十二个问题“高原湖泊保护条例配套措施未落实”及第二十五个问题“抚仙湖控源截污不到位,影响水质”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及台账资料审查并提出意见。

4、配合省住建厅,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移交问题省级验收工作,针对大理州漾濞县、洱源县、大理市涉及问题进行现场调研及台账资料审查并提出意见。

5、配合省环保厅,对洱海近期水质藻情波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洱海国控湖心断面pH波动原因简析》并上报以支撑政府决策

6、配合州指挥部开展大理市库塘湿地及其汇流区现状调查工作,修改完善《大理市洱海库塘湿地问题现场调查及分类处置建议报告》上报,相关成果经地方政府采纳并应用(州指挥部下达《关于印发<大理市洱海库塘湿地问题调查研究及分类处置建议>的通知》)。

7、配合州环保局对大理州2023年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形成《2023年全州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情况排名》并上报以支撑政府决策。

8、配合州环保局,开展《大理市洱海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截污治污效能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9、配合州环保局持续推进洱海流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整改工作。

10、持续梳理洱海流域入河入湖排污口清单,推进信息化系统数据更新升级,针对洱海流域的排污口排查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大理州环保局要求,计划将该项工作作为排污口排查典型案例上报环保部,正准备相关材料。

土壤中心

(一)省级决策支撑

1.中央项目管理。编制《云南省土壤、农村、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季报初稿(2023年第四季度)》;提交项目审计相关材料;开展中央土壤项目形式审查、技术帮扶;对324个中央相关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已竣工验收、已建成投运,已完成效果评估)进行整理,对提供215个项目的档案材料进行梳理,对提供104个项目的总结报告进行归档;提交《个旧市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材料》《昆明市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材料》;完成重大工程项目系统填报;提交《云南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及重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工作推进会及研讨会工作方案》与相关通知、领导发言稿;提交《中央土壤项目申报与储备情况一览表》。

2.污染地块管理。编制《云南省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监管进展季报初稿(2023年第四季度)》。

3.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协助厅土壤处起草更新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清单及整治计划的通知,完成2024年度整治清单更新工作。

4.云南省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及安全利用专项方案技术保障。配合省厅开展2023年省长责任制考核,完成成因排查、矿区排查等档案材料梳理及相关考核工作;赴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参加全省耕地重金属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工作,初步形成合作意向清单;完成《云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云南省矿区历史遗留固废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起草工作;完成《关于召开云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推进会及研讨会会议通知》《云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推进会及探讨会曹俊处长讲话稿》起草;起草赴湖南省学习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工作经验调研方案;协助国家审查《陕西省汉中市西部区域片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实施方案》《陕西省汉中市中部、东部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协助省厅土壤处起草特别排放限值执行通告,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通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协助开展风险评估、汇报材料编制等工作,为通告报审提供相关基础材料。

5.其它类。参与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考核组到西双版纳实地抽查;参加云南省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会议;起草“关于《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意见”的团队意见;参加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龙涛主任来昆调研会;协助厅土壤处完成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特别排放限值台账资料整理;根据省厅土壤处安排,完成《个旧市火谷都片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方面排查报告》编制;针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研提相关意见及建议;协助厅土壤处起草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下乍甸村委会水头小组信访问题整改工作调度表;编制提供贯彻落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文件研讨会中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相关交流发言材料;针对云南省重大工程项目综合成效评估登记表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模板提出修改建议

(二)院级决策支撑

1.《2024年生态环境土壤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相关内容编制。

2.《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意见建议研提。

3.制定2024年团队重点工作任务与计划。

(三)部门工作

1.编制《省环科院2024年重点工作》。

2.开展部门项目合同管理、财务管理。

3.完成“2024年重点工作一览表”。

4.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数据治理平台建设会议纪要编写。

5.参加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及安全利用和磷石膏环境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推进会,提交录音文件、会议纪要等。

6.2024年科研创新基地设备采购调研;完成地下水流速流向仪采购合同签订。

大气中心

(一)《昭通市昭阳区城市大气污染精细化动态管控及协同减排项目》对昭通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培训,到主要企业进行调研,持续完善源清单调查结果;向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通报项目进展状况,并根据对方提供资料情况,调整工作方案。

(二)《普洱市思茅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协同减排示范项目》初稿已完成,等待评审。

(三)《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协同减排示范项目》项目初稿正在修改完善。

(四)《保山市主城区重点行业VOCs排放现状及总量减排潜力分析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已上报,等待评审。

(五)《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指南》已编制完成,等待评审。

(六)《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矢量数据和图件制作已按规范完成,等待评审。

(七)芒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完成询价及报价。

规划中心

(一)院安排的重点工作

机制体制与硬件建设方面。持续开展《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科技与业务增长点培育方面。有序推进阳宗海“科技小院”筹建工作,小院房屋已于2024年1月完成初步交付。完成科技申报指南项目建议表、《高原湖泊流域“乡村城市”低影响建设模式技术研发与示范》以及《云南省重点产业智能优化布局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二)对厅技术服务

一是《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的实施意见》完成意见征求及专家咨询。二是配合厅有关处室完成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清零”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三是配合厅有关处室,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调研报告》初稿编制。

(三)项目工作

科研项目方面。完成《赤水河流域绿色治理和发展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流域污染过程成果凝练工作。完成创新团队项目《流域污染过程模拟新方法研究》进展汇报工作。开展《阳宗海流域基于两线三区管控的绿色发展模式与机制研究》资料收集,完成研究报告提纲并组建课题组。持续推进阳宗海流域2022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阳宗海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完成《云南省“十五五”时期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思路和举措研究》开题。初步开展臭氧及前体物卫星遥感数据验证研究(创新团队专题一)。

横向项目方面。《景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完成征求意见及修改、专家审查及修改,已提交报批稿,已发地方印发实施。持续推进《姚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完成《思茅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专题编制。完成《耿马县“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曲靖市“三线一单”相关专题。《镇康县生态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及修改。《沧源县生态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完成意见征求。

其它工作。《文山州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综合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开展1月氟化物监测,有序推进相关服务采购。

生态中心

(一)我中心派员参加气候危机下的融合发展论坛。

(二)启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修编工作;修改完善并提交怒江州、迪庆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修改完善《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5-2025年)成效评估》;修改完成《楚雄州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评估》;完成并提交昭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昭通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三)配合省厅赴西双版纳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调研和帮扶,赴临沧市、保山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督导帮扶实地调研工作,开展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督导调研,开展怒江州生态保护和监管督导调研。

(四)参加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在花红洞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活动等。

工程中心

(一)持续开展设计现场服务:《星云湖流域污水截污治污工程一临湖村落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异龙湖流域村庄雨污管网完善及配套工程(二期)》。

(二)协助院基建办开展工作:两名同志参与环科院科研基地项目建设,驻守项目现场。主体工程完工后迅速开展装修工作。配合院领导进行科研基地精装EPC项目的方案讨论。现场人员督促各参建方加强施工场地的质量、安全管理。

(三)2024116日,云南省科研机构联合会2023年度年会在昆明召开。我院《山区半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应用》荣获“科技创新成果奖”称号,是省内高校、院所类唯一获奖单位。《山区半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应用》主要回答了我省山区半山区村庄如何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选取什么样的适宜技术,填补了我省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设计、监测、管护过程中的技术和管理体系空白,解决了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经济基础薄弱、技术规范缺位、套用城镇模式、配套设施不完善、监管方式低效、反应滞后等问题,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主要完成人:赵祥华 侯娟 张春敏 金竹静 吴学灿 魏翔。

固废中心

(一)对公服务支撑

1.派人前往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曲靖市马龙区鑫辉铁精矿粉有限公司及云南云天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2.完成《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单,并通过院办上报省厅固化处。

(二)课题推进情况

1.持续完成《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项目》收尾工作。

2.完成《“十四五”云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保障项目》II期验收工作,积极谋划III期省本级资金项目。

3.编制《赤水河流域(镇雄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变更方案。

4.调整《赤水河流域硫磺矿区环境风险诊断与阻断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示范工程矿井涌水收集处置池周边环境,开展地下水中重金属吸附地质聚合物材料实验。

5.持续开展《开远市石漠化区磷石膏“大掺量”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项目》跟踪监测相关工作,待甲方拨付尾款后组织示范区整个及验收相关工作。

6.昆明海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自查报告》完成70%;拟定《母鸡山风险调查和综合整治项目》合同,开展项目前期对接工作并编制报告。

风控与应急中心

(一)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工作

1.昭通市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已完成评审准备工作,计划于2月内完成评审。

2.已编制完成昭通市、德宏州“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质控审核工作,相关评审准备工作已完成,计划于2月内完成评审

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完成了德宏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次修订工作,待州政府进行发布。

4. 正在编制昭通赤水河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示范项目《昭通市赤水河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技术报告》、《昭通市赤水河流域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昭通市赤水河流域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方案》报告,目前报告已编制完成90%进度。

5. 云南省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分类分级专项调查项目项目成果《云南省跨国境河流流域生态环境风险源清单》、《云南省跨国境河流生态环境风险和隐患问题分类分级清单》已根据业主单位及内审意见完成修改完善。

(二)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维监督管理工作

1. 按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安排,2024年1月22日至1月30日,中心派出5名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专家配合省厅开展螳螂川流域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1月26-28日,根据厅执法局执法需求,中心又增派3名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专家对晋宁区的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

2. 完成《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配合执法局组织完成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组织完成行业专家论证,并按意见进行了完善。

3. 完成《云南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规则》起草,并配合厅执法局向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16个州(市)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

(三)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技术支持工作

1. 按照省厅土壤处工作要求,组织完成了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建议征集汇总采纳情况,将《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23年更新)》材料上报省厅按程序发布实施。

2. 按照省厅土壤处工作要求,组织完成了《354家云南省位于土壤污染潜在风险高的地块企业名单》整理,配合省厅对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3. 按照省厅土壤处工作要求,组织完成了《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2023年工作进展总结》,报省厅同意后上报生态环境部。

4. 按省环境信息中心要求,填报“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2024年采购意向表”,为下一步平台招标采购提供条件。

5. 组织土壤平台开发单位“全天候”支持重点监管单位数据填报和答疑工作,为土壤平台数据应用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四)其它课题项目工作

1.完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盘龙河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文山市、西畴县)可行性研究报告》,丰富文本内容并进一步研究示范工程形式。

2. 组织对滇中有色公司开展现场排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完成了《公司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性审查报告》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合规性评估报告》。

3. 组织与业主进行工作交流对接,收集有关环境管理资料,编制楚雄滇中有色、玉溪红山球团、曲靖蓝天铝业、文山木利锑业、文山斗南锰业、曲靖永安制药公司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度报告。

4. 编制完成《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2023年)》。

5. 编制《中化云龙有限公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6.正常开展阳宗海信息平台的4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5个水文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政策研究中心

(一)低碳、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云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印发;

2.持续开展《保山市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3.完成《云南省碳市场运行技术服务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研究实施方案》初稿编制

4.持续推动省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高浓度二氧化碳微藻转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工作,开展野外采样藻种的分离纯化和藻种扩种工作,召开项目启动交流会工作;

5.推动省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钢铁行业CO2低成本捕集、封存(CCUS)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6.完成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思维导图绘制;

7.完成2025年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选题(碳达峰碳中和方向)的编制。

8.完成《云南省“十五五”时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路径和举措研究》开题报告,召开课题开题专家咨询会。

9.完成了《绿证全面解读》的材料撰写。

10.完成了《关于推动云南省碳足迹评价工作的专报》的修改和完善。

11.参加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组织的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及碳汇项目开发主题论坛

(二)其他工作

1.持续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全国碳市场管理技术服务支撑工作,管理碳市场运行,督促、审核12月月度信息化存证,完善《云南省重点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与复查》实施方案,完善《云南省重点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与复查》政府采购模板,《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与总量设定评价》,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培训班,完善《大气环境管理技术服务B标段》,《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议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量按照实测碳氧化率核算建议的函》,《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表》;配合厅大气处完成全国第二期消耗臭氧层物质培训班的会务及参会工作。

2.配合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完成各州市、省级单位2023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的汇总报送;配合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专项行动的台帐收集整理工作;

3.持续做好云南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及标准化技术服务支撑;

4.完成云龙县银铜矿私设暗管排放尾矿库坝底涌水案报告编制。

5.完成云南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诚信等级评估,

6.完成云南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年度业务报送。

经济研究中心

(一)九湖GEP核算。支撑生态环境厅完成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报告并报送省政府;完成九湖GEP核算规范的任务书提交。初步形成科技论文2篇。

(二)财政支持生态文明政策。《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3-2025年)》,报省政府审定并征求相关州市意见。

(三)项目管理技术支撑。支撑厅科财处起草2024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竞争立项评审报告以及分配方案。开展生态保护有关经济运行指标任务工作,形成工作方案,召开2024年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视频调度会,梳理2024年在库结余项目。指导2023年未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5个项目继续修改上报,并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持续修改完善《云南省省级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持续开展昭通、临沧等EOD项目编制等相关工作。开展昭通、临沧等州(市)EOD项目编制等相关工作。持续推动昭通、保山、普洱、曲靖、迪庆等9州市项目库建设。

(四)云南生态环保智库建设。完成云南生态环保智库专报年度任务,刊发第四季度智库简讯;完成第四季度形势分析初稿。

分析测试中心

(一)承接并开展院内委分析监测项目“文山州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综合监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环境空气氟化物手工监测”;完成《中量元素土壤调理剂环境安全性试验方案》;完成《上海金铎禹辰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超净化水土共治技术》;开展项目编号为2024-001检验检测项目。

(二)完善《2023年度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大全相关文件汇编》(第三季度)、《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评估报告》(第三季度)、《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2023年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报告编制和审核工作,并打印盖章后送至甲方。

(三)继续跟进安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项目;配合省厅开展2023年企业名单更新及年度报告披露事宜。

(四)起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要点,并推动印发;按期推动规划环评编制及收资调研。开展了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新污染物检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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