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综合性环保科研事业单位,创建于1976年,始称“云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1981年10月更名为“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2004年4月经云南省编办批准,由所改院,2003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中国昆明高原湖泊国际研究中心”,实行与院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运作。2018年12月更名为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加挂中国昆明高原湖泊国际研究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开展生态环境科研、技术应用与推广,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等提供前瞻性、战略性科技支撑与技术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全院事业编制155人,实有136人;企业聘用142人,现总计实有278人。其中博士29人、硕士153人;正高级职称49人,副高级职称104人。全院拥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22人、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4人。建院以来,共计40余人次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突、省贴等荣誉,其中国贴14人、省突14人、省贴14人;7人入选省“万人计划”等人才称号,3人被评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才)”,4人被评为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多人入选省市专家库。
内设机构:院现设有高原湖泊保护研究中心、土壤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固体废物防治研究中心、大气环境保护研究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中心、环境规划研究中心、低碳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经济研究中心、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研究中心、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智慧治理技术研究中心12个科研部门,以及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科技发展与管理部(含编辑部)4个管理部门。
科研平台:院建有云南省高原湖泊流域污染过程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及风险防控重点实验室、程海生态环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花红洞实验基地(国家环保科普基地)、云南生态环保智库(云南省首批重点培育新型智库)、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珠江流域水环境联合研究院(共建)、云南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10余个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并设有洱海研究中心、阳宗海高原湖泊研究中心、程海高原湖泊研究中心、异龙湖研究工作站等驻点研究机构。
资质水平:院持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等多项资质。
作用发挥:院作为省厅直属科研单位,每年承担大量国家及省级科研、规划、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项目,并配合省厅相关处室提供日常管理支撑和技术服务,在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污染防治攻坚、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发挥着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大量科技成果已转化为政府决策文件和管理措施。
研究成果:建院以来,院累计承担国家水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技项目及环境公益和咨询服务项目5000余项,先后获国家和省级科技及社会奖项73项,专利授权274项,发表论文1709篇(其中SCI论文96篇),出版专著60部。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土壤修复、固废资源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国内外合作领域及机构:院坚持开放合作,广泛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及国际组织开展合作,领域涉及高原湖泊、气候变化、环境风险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低碳发展、水资源综合管理、智慧治理等。合作机构包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科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亚洲开发银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美国能源基金会等。其中“云南—清华”省校合作成效显著,推动签署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清华大学生态环境科技合作协议》,协同立项超10个,带动总投资超2500万元,构建了“需求牵引、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产学研用协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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