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的相关要求,现将个旧市轨道交通金湖~大屯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个旧市轨道交通金湖~大屯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个旧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涉及个旧市、蒙自市;

项目投资:投资估算总额42.513亿元,每正线公里投资额2.034亿元;

线路概况:拟建项目为个旧市第一条轨道交通线路,线路起于个旧市金湖广场北侧,止于蒙自市火车北站;线路全长20.93km,其中地面线9.64km,地下线8.14km,高架线3.15km;线路共设车站13座(地面站11座、地下站1座、高架站1座),其中小寨村站和蒙自北站为换乘站,分别与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M2线和M1线形成换乘关系。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污染和生态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对所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控制,做到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电磁辐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

废气:施工期废气来自于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及保养,对临时堆土场和材料场进行覆盖、在施工场地采取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运营期,项目使用储能电车,行驶中无废气产生,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为车辆段员工食堂餐饮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达标排放。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临时处理系统,保证施工生产废水零排放;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村庄和城镇环卫设施。运营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源于小寨村车辆基地产生的洗车废水、少量检修含油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办公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送处理能力为8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施工期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禁止施工。运营期噪声来自隧道及地下线机械通风噪声、有轨电车车辆行驶噪声、振动及车辆段检修作业噪声。工程沿线大约有33%是汽车和电车的混行车道、67%是有轨电车的专用路权车道,有轨电车道宽10m。轨道线路沿既有个旧-大屯一级公路及规划个旧-大屯一级公路延长线、在建环湖西路铺设,根据《公路法》中对建筑控制区范围自一级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30m的相关要求,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运营期距离外轨道中心线超过40m,并加强沿线绿化隔声降噪,轨道交通运行的交通噪声和振动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影响可以接受。为降低噪声影响,对设置在隧道及地下线进出口处的风机配置消声器。本项目固定设备噪声主要来自于车辆基地内洗车、污水处理站、停车列检库等车间噪声和设备噪声,车辆段检修时应尽量在昼间车间内作业,防止露天作业产生的噪声对环境造成影响,噪声经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车辆基地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期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施工生活垃圾,施工期固废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工程设置2个弃渣场储存渣土,为满足渣场后期的绿化、复耕要求,施工地表剥离产生的表土堆存于各渣场内规划的临时表土堆场内。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小寨村车辆基地车辆检修产生的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办公生活垃圾以及沿线路轨、供电设施检修产生的工业固废和各车站的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固废100%处置。对沿线各车站的生活垃圾和小寨村车辆基地的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车辆、路轨及供电系统等维修产生的废金属、废塑胶等一般工业固废可回收的进行综合利用,其余部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小寨村车辆段机修产生的废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废弃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设置临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暂存,交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处理。隔油沉淀池的废油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态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隧道口施工、桥梁施工及路基工程施工造成周边地表植被永久消失,但影响面积有限,而且本工程所在区域人为活动频繁,自然植被次生性强,物种多样性较低,所占类型广泛分布于滇南地区,并非评价区所特有。因此工程建设不会对评价区内任何一种植被类型造成较大影响,造成评价区内任何一种植被类型的消失,在采取做好施工管理、控制作业面等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永久占地对评价区植被的影响较小。项目隧道进出口占用少量国家级公益林,项目占用公益林占评价区同种功能公益林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5%。项目完工后将对隧道口边坡进行植被防护,在采取相应的公益林管护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占用公益林对公益林整体结构、生态功能及其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工程涉及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的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锡城景区老阴山面山生态林带和大屯海景区大屯海堤坝西侧50米保护带,线路经过老阴山面山生态林带范围以隧道形式,不会对景区景观的完整性和动植物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大屯海堤坝西侧50米保护带涉及大屯海西、古城南、古城三个站点,能有效解决游客的交通问题,减少机动车数量,有利于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对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旅游造成较大影响。总体来说,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⑥电磁辐射:项目有轨电车投运后对沿线居民电视信号接受效果基本无影响;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各通讯基站建成运行后,周围的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验收限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轨道交通是一种现代的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它以电力驱动,实现大气污染物的零排放,由于能替代部分公交汽车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建成有利于加快区域城市化建设进程,从而间接的为个旧市路网的完善提供了条件。该工程对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和生活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是有利的,公众对工程建设表示出极大的支持和赞同。经过综合预测和环保措施分析,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污染和生态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全本的有关事项

与本项目利益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想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本项目的环评有疑义,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或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有个旧市轨道交通金湖~大屯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项目建成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影响的看法;

3)公众就项目运营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上述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5)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日内。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个旧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文清

联系电话:0873-2138977

通讯地址:红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五一路40

邮政编码:661000

电子邮件:670585317@qq.com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电话及传真:0871-64174962

联系人:个旧市轨道交通金湖~大屯线建设项目环评课题组

电子信箱:gongzhongcanyu@gmail.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

邮政编码:6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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