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将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性质:已建
3、规划地点: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本次规划范围:
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11.39 平方公里,其中,东区 104.83 平方公里,西区 6.29 平方公里,民办科技园 0.72 平方公里。
东区四至范围:北临黄马高速,西临昆玉高速,南临兴业街,东临规划预留 马余高速;西区四至范围:西北至慧谷路,西至海源北路,东至二环西路以西的泰和苑和云都国际小区,北至海屯路,南接人民西路;民办科技园四至范围:西至拓翔路、北至昆石公路、南至茶天下,云茶城、东至陆军学校。
结合昆明高新开发区自身资源环境条件、交通区位及经济区位条件等,最终确定昆明高新开发区构建“三主一辅”产业体系。 三大主导产业为生物医药、新材料及先进装备制造业、数字经济。一个辅助产业为现代服务业。 关联性服务产业为1个现代物流业+N个其他配套服务产业。
5、公示时间:15天
二、规划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
联系人:余工 0871-64881885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613办公室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613办公室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4141534
电子邮箱:342293003@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模板格式参考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网络链接如下:
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规划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