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第一批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我院和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共同承担实施方案编制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入选承担全国第一批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任务的10个城市之一,旨在形成美丽城市建设典型路径,示范引领全国美丽城市建设。

城市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核心载体,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单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建设美丽城市”,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推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更是将“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列为重点任务。《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到2027年,推动50个左右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
大理州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州市,既是国家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效的充分肯定,也是打造美丽中国云南实践样板的最好载体,对我省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探索以城市为平台美丽中国建设典型路径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