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球罐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建(2+1)×3000m3氨球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液氨球罐重大隐患整改项目--新建 (2+1)×3000m3液氨球罐;

2)建设单位: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迁建。

4)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5)项目总投资:4314.29万元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23000m³的液氨球罐,贮存99.6%的液氨。配套建设液氨球罐的液氨卸车、安全保护的氨站压缩机房和卸车设施。利用美盛公司原有火车卸氨系统,配套相关管道。新建液氨球罐的消防系统、安全系统、环保系统,、新建液氨罐区的公用工程设施。

配套建设一套氨水制备装置,包括超级吸氨器、氨水贮槽等,生产能力为150m³/d

项目年操作时数为7200小时(年操作300天,每天24小时),装置定员9人,为原储罐区工作人员,不新增工作人员。

三、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及美盛公司磷铵装置配套建设液氨球罐,贮存原料液氨,并配套建设一套氨水制备装置,为三环化工硫酸尾气脱硫装置提供合格的氨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将会使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1、废气

运营期项目无有组织废气产生,仅有少量无组织氨气的逸散。项目通过规范操作、定期维修设备等措施尽量减少无组织氨的排放。根据本项目大气影响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氨气厂界1.5mg/m³标准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无组织运营期无组织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运营期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为洗眼器废水和生活污水。洗眼器废水中含极少量的氨,基本不含其它污染物,收集后直接由厂区雨水排口外排。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管道收集后排至三环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同时,三环公司目前已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3、噪声

运营期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压缩机及各类泵,噪声源强在70~85 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同时,本项目区域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无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仅有少量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与公司现有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处置,不外排。

5、环境风险

根据本次评价风险识别结果,项目存在重大风险源。根据环境风险事故识别结果,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在发生火灾、爆炸及泄露等安全事故时,可能会导致重大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本次评价针对确定的最大可信事故进行了环境风险影响预测。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在发生火灾、爆炸及泄露等安全事故时可能会导致企业内部和周围人群的伤亡。

本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针对项目重大危险源在设计上已经提出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管理措施,环评也针对生产安全事故下引发的环境事故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管理措施,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项目必须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认真落实设计、安全及环保提出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和泄漏等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在有效杜绝这些安全事故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项目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工程建设、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存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但通过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对外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风险发生的概率也能降到最低。因此,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简本查阅时间:20151225日至201617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8596188

人: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白塔村

邮政编码:650113

(二)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电话及传真:0871-64184291

人: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球罐重大隐患整改项目-新建 (2+1)×3000m3液氨球罐环评课题组

电子信箱:gongzhongcanyu@gmail.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

邮政编码:650034

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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