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玉溪市李琪街道王家山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一、三、四号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玉溪市李琪街道王家山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一、三、四号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玉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办事处(王家山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1484m。其中一号路长566m,道路控制红线宽30m;三号路长591m,道路控制红线宽12m;四号路长327m,道路控制红线宽20m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7342.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1115.82万元
建设工期:计划总工期9个月,2014年3月~2014年12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玉溪市李琪街道王家山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一、三、四号道路工程共分为一号路、三号路、四号路3条道路,道路总长1484m。其中一号路长566m,道路控制红线宽30m,为双向4车道,机动车道宽度为7.5m×2,机非混合行车道宽度为3.5m×2,人行道宽度为4.0m×2,道路设计车速为40km/h,为城市次干路;三号路长591m,道路控制红线宽12m,为双向2车道,机动车道宽度为3.5m×2,人行道宽度为4.0m,硬路肩宽度为0.5m×2,道路设计车速为20km/h,为城市支路;四号路长327m,道路控制红线宽20m,为双向4车道,机非混行车道宽度为3.5m×2,机动车道宽度为3.5m×2,人行道宽度为3.0m×2,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为城市支路。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可吸入悬浮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东风北沟,水质现状类别为V类,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声环境现状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玉溪市李琪街道王家山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一、三、四号道路工程的建设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明显,项目的建设将促进红塔区路网结构的完善和优化,改善当地居民出行条件,对推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资源优化开发、城市规划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评价认为:玉溪市李琪街道王家山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一、三、四号道路工程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的管理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建设可做到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红塔区的相关规划。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居民生活及饮用水源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报告书审批部门:玉溪市环保局
5、项目公示地点: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
6、简写本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公示时间:2014年05月8日至05月18日止(不含节假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玉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嘉阳商业城7栋
联系人:李工
电话及传真:0877-2667658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赵工
电子邮箱:41761384@qq.com
电话及传真:0871-64154575 0871-64170283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