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州鸡冠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地点:鸡冠山风电场位于楚雄州元谋县东侧鸡冠山一带,地理坐标北纬为25°50’13”~25°55’31”,东经为101°54’45”~101°56’41”
建设性质:新建
规模:鸡冠山风电场的装机容量49.5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轮毂高度初拟为65m。鸡冠山风电场电能汇集至改造后的雷应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220kV变电站汇集所有风电电力后以1回220kV出线,接入220kV元谋变。
工程占地:本工程施工占地总面积为31.63hm2,其中永久占地23.79hm2,临时占地7.84hm2
建设单位:国电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为发掘云南省风能资源,增加云南省能源供给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2006年以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组织完成了《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06年)》和《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09年)》。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确定全省风电开发规模、布局和进度,云南省能源局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和云南省电力设计院编制了《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雷应山是《云南省风电场规划报告(2011年)》的规划项目之一,雷应山风电场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报告已完成,并通过了云南省能源局组织的评审。根据《云南省楚雄州雷应山风电场工程总体规划报告》,由国电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雷应山风电场工程分为雷应山、黑马井、鸡冠山、龙海古、花同等五个风电场项目,工程规划装机总容量为229.5MW。其中,楚雄州鸡冠山风电场是雷应山风电场总体规划中的第三个风电场,位于楚雄州元谋县东侧鸡冠山一带,地理坐标北纬为25°50’13”~25°55’31”,东经为101°54’45”~101°56’41”,风电场的装机容量49.5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轮毂高度初拟为65m。施工占地总面积为31.63hm2,其中永久占地23.79hm2,临时占地7.84h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风电场建设工程,环境问题主要为工程建设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其次为噪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的影响等,主要对策措施如下:
1、生态部分
①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审查,开工前,必须取得林业等部门的相关意见或是批复。②工程占用公益林应按照《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未办理手续不得占用。③5#、6#机位点附近拟建场内道路上分布有3株猴子木,距5#机位点最近距离约260m,与6#机位点最近距离约200m,分布于5#、6#机位点附近拟建场内道路上,在项目施工征地范围内,开工建设前,须对受影响的猴子木进行移栽,并加强抚育,保证其成活;另外,马缨花在彝族文化中象征着爱情、多子多福等含义,项目建设中应对其进行避让、保护,对于不能避让的必须移植到其他适宜的地方。④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避免对征地红线外的植被造成破坏。⑤严格按照施工用地规划进行弃渣,禁止在规划外区域随意弃土。⑥施工过程中,各种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或复耕,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考虑到风电场本身和所处区域的特点,兼顾其绿化效果和水土保持效益,注意灌草的合理搭配。⑦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与当地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巡护,防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发生;施工占地应严格按征地范围进行,对临时占地区在施工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减小风电场建设对留鸟栖息地和觅食地的影响。恢复因施工破坏的当地植被和鸟类生境,以最大限度减少鸟类生境的丧失程度。⑧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相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明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施工中应自觉保护周围环境、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不乱砍伐树木。⑨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做到“先挡后弃”。
①风机基础和施工道路工程结束后,应采取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②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尤其是吊装平台植被的恢复,应注重表土的保存,加强植被恢复后的管养,保证成活率。③对于移栽的猴子木,应加强抚育和管理,确保其存活。
①尽量避开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物生境的扰动,吊装平台及场内道路不宜过宽,以保证风机施工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即可。②场内道路设置禁鸣限速标志,遇到野生动物横穿道路,应减速或停驶;施工结束后加强道路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减轻道路对动物栖息地的阻隔。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思想教育。要求施工方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统一的思想教育,使其了解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尽量避免出现猎捕动物、拾取鸟卵、破坏动物栖息地的行为;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一定要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④加强鸟类的保护管理,加强对电场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的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鸟类的事件发生。⑤加强对场区的管理,在场区和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在场区范围内进行捕鸟、破坏鸟类生境等活动。⑥风电场建成后,应加强场区巡视,密切关注风电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⑦风电场场区内应密闭保存食物,以避免吸引啮齿目动物的到来,从而不人为增加猛禽在区域出现的频率。⑧在风电场建设和运行期间应进行三年候鸟观测,一旦发现与鸟类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应当立即停机或拆除。
2、废水
施工期设置临时沉砂池,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可通过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作为下一次混凝拌合用水或车辆冲洗等。本工程运营期5 名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依托雷应山风电场工程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
(1)选用低噪声的风力发电机组。(2)加强风机日常维护。
4、固废
(1)运营期生活垃圾可通过统一收集后,回收可利用部分,依托雷应山风电场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风机润滑油常规维护、加注、使用的环保措施有:① 风机更换润滑油后的废油,有专门的容器收集,由风机检修厂家交由专业的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② 常规维护,这部分润滑油量比较小,从发电机装置取出的废油、清洗装置和零部件所产生的废油,均应盛放在专用废物桶中,储存容器应避免泄露。③ 专用废油桶必须有良好的密封性和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便于装卸和搬运。其外型尺寸和装入废物后的重量应满足装卸的搬运要求,并喷涂危险品标志。④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 以上的空间。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⑤ 应有专门的特殊品库存放废油容器,废油容器不得随意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固体废物中。⑥ 特殊品库场地的地面应水泥硬化、防渗漏,贮存场周边应设置导流设施。⑦ 润滑油使用业主应建立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每隔半年常规维护的每个风机送检取样的瓶子,应贴标签,并记录废油的来源、重量、数量、去向,并将记录资料给送检厂家、业主、运输部门各执一份,废油收集处理的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纪录应至少保存3 年以上,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
5、废气
本项目不新建生活辅助设施,全部依托雷应山风电场工程,因此,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项目选线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重要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建设和运营将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及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全本的有关事项
与本项目利益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想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本项目的环评有疑义,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或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元谋县鸡冠山风电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项目建成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影响的看法;
(3)公众就项目运营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上述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5)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日内。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国电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54656599
通讯地址: 元谋县元马镇元通街
邮政编码: 6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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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电话及传真:0871-64184291
联系人:邵工
通讯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政编码:6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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