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现将“云南省保山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团山村,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外;
建设规模:处理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300吨,年处理10万吨;
建设内容:建设垃圾预处理及焚烧炉处理综合房一座,主要包括5m3抓斗行车2台;25t/h垃圾破碎机1台(进口);垃圾气化炉1台;9t/h灰渣处理系统1套;300m3/min、25000Pa通风系统1套;9t/h砂循环装置1套;3t/h污水处理系统1套;地重衡1套;相应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水泥生产线所必须的技术改造:3000Nm3/h除氯装置1套,气化炉烟气管道与分解炉接口改造等。
本项目技术特点:利用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处置生活垃圾技术(简称CKK系统),此系统是利用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气化性焚烧,将垃圾完全气化成含有热值的气化的垃圾气体,将此气体通入新型干法水泥窑系统的分解炉中,替代部分燃料进行燃烧,并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高温、碱性物料多等一系列特点,吸收处理垃圾产生的有害物质,处理垃圾气体,同时利用新型干法窑的余热发电技术回收部分能量,最终使垃圾做到完全“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同时,对产生的灰烬进行有效利用。该技术除了具有传统垃圾焚烧法的优点外,还能回收利用垃圾中的热值,而且很好地解决了二噁英处理的难题。
CKK系统第一条生产线(300t/d)位于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4月10日投入运行,系统运行正常,环保指标达标,经国家威机构实地取样、德国 EurofinsGfAGmbH实验室检测,二噁英排放指标仅为0.008ng/m3,优于国家规定的0.1ng/m3控制标准;CKK系统第二条生产线 (200t/d)在贵定盘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6月投入运行,目前系统运行正常,各项环保指标均符合标准。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的概述
本项目技术特点:利用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处置生活垃圾技术(简称CKK系统),此系统是利用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气化性焚烧,将垃圾完全气化成含有热值的气化的垃圾气体,将此气体通入新型干法水泥窑系统的分解炉中,替代部分燃料进行燃烧,并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高温、碱性物料多等一系列特点,吸收处理垃圾产生的有害物质,处理垃圾气体,同时利用新型干法窑的余热发电技术回收部分能量,最终使垃圾做到完全“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同时,对产生的灰烬进行有效利用。该技术除了具有传统垃圾焚烧法的优点外,还能回收利用垃圾中的热值,而且很好地解决了二噁英处理的难题。
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
废气污染物:
(1)粉尘:①垃圾收集、转运、卸料中产生粉尘;②垃圾破碎机及大件垃圾破碎机运行时产生粉尘;③气化炉底不燃物排除装置粉尘;④除氯系统废气排尘。
(2)恶臭气体:垃圾在中转、储存及预处理过程中,垃圾中有机物腐败散发恶臭。
(3)现有水泥窑窑尾烟气新增排放的污染物:①SO2、HCl、NO2等酸性气体;②二噁英类污染物;③重金属污染物;
(4)除氯系统废气
废气污染物治理:①垃圾收集、 中转、 运输过程中全部采用密闭式设施;②垃圾处理综合厂房采用密闭措施,并设有抽吸式保持负压,抽吸空气入气化炉作助燃空气;③当气化炉停用时,采用专门的脱臭装置处理垃圾综合用房的气体;④垃圾焚烧产生的SO2、HCl、NO2等酸性气体易被水泥窑生料中的碱性物料吸收;⑤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垃圾,便于从源头上减少二噁英的生成,高温焚烧确保二噁英不易生成,窑尾预热器系统内碱性物料吸收Cl-;⑹随垃圾带入的各种微量重金属大部分固化在水泥熟料中;⑦除氯系统废气设置袋式收尘器降尘。
废水污染源:
(1)垃圾储坑渗滤污水;
(2)中转站及垃圾预处理场地及设备冲洗废水;
(2)生活污水;
废水污染治理:①垃圾储坑渗出的污水经过垃圾污水过滤器送入滤液贮存槽,再经滤液喷雾泵向预分解炉内喷射,通过高温进行蒸发氧化处理;②本工程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固体废物:
(1)氯系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2)生活垃圾;
(2)灰渣
固体废物治理:灰渣掺入水泥生料中,除氯系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混合材掺入水泥中。
噪声:
风机、传动设备、破碎机、振动等声功率级 85~100dB(A)
噪声治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和减振措施。
项目施工期还有扬尘、噪声、振动影响外环境,但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可消除。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正常情况下可确保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妥善处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要求时,上述影响可以避免和解决。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的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14月19日。
六、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安徽省海螺川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
联 系 人:裴工
联系电话:0553-8398680
传    真:
E-mail:
(2)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 系 人:赵中昆
联系电话:64170283
传    真:64170283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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