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在省环保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贯彻落实《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本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取得良好成绩,被评为“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十一五”期间,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取各种方式,做了大量工作解决科技人才不足的问题。一是不拘泥于事业编制所限,择优选聘了60名左右的企业化编制人员,较好地充实了院科技队伍;二是引进高端和稀缺人才,几年来共引进和公开招聘博士后2人、博士4人、硕士10余人,优化人才结构和专业结构。三是引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成绩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与此同时,重视现有人员队伍的在职培训和传、帮、带。每年由院派出进行职业资格培训的人数均在30人以上,积极推荐科技人员到国外、中科院、知名院校进修或作访问学者。针对年轻人较多、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在一些业务科室实行了以老带新、指导对接的形式帮助年轻一代科技人员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和提高工作能力。院学术委员会及各科室也不定期举办一些学术交流活动,增加科室之间、项目之间、人员之间的交流和互相学习。通过以上各种方式,院科研实力有了很大提升,初步形成了较为合理人才梯队,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撑。
“十一五”期间,全院有3人成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获得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三等奖人才称号,1人获得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有24人成为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11人成为国家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
二、在科技创新机构及平台建设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开展国家重大水专项研究工作的需要,院领导牵头,整合全院科技力量,并联合省内外相关技术单位的科技力量,组成了“国家重大水专项课题办公室”,凝聚团队力量,集中优势开展科技攻关。
根据新形势、新业务拓展的需要,设立了 “云南低碳发展研究中心”和“云南清洁生产评估中心” ,依托相关业务部门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工作。
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创建高原湖泊保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两个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过去几年,在上述两个领域,已有了大量的项目及科研积累,也与国际国内相关领域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交流。平台创建的基本思路、重点方向、主要内容以及合作伙伴、合作机制等均已有了初步的构想,在“十二五”期间将作为云南环科院工作的重点之一加以推进。
三、以承担大量科技、咨询项目为载体,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十一五”以来,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多项重大科技项目,已完成的有:国家973项目《湖泊富营养化过程与蓝藻水华形成机理研究》项目中的子课题《湖泊流域复合生态系统管理原理和模型研究》、国家863项目《滇池入湖河流水环境治理技术与工程示范》中的子课题《雨污联合调控与强化处理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河道水质净化强化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受纳湖湾污染负荷有效削减和生态系统重建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城市型污染河流入负荷削减及水环境改善技术与工程示范》。在研的国家重大水专项包括滇池水专项的十个课题和2个子课题、洱海水专项的1个子课题,正在申请国家水专项的还有1个课题和1个子课题。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计划和分工有序开展。
此外,云南省环科院每年承担数十项来自省政府、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以及各相关地州的重大规划、研究项目,为政府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在开展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同时,每年还承担大量环保咨询服务项目,并不断提高环境咨询服务的质量,增强环境科技对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保障的功能。
“十一五”期间,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共承接各类科研、咨询服务项目1086个,合同金额超过2亿元。完成的项目共有18项获奖,其中:获得环保部、教育部、水电采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9项,昆明市科技进步奖4项。
“十一五”期间,院科技人员发表论文180篇,共中期刊7篇、核心刊物75篇,一般刊物88篇,出版专著14部,发明专利11项。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