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由新环湖路北侧20M湿地、大河口片区湿地建设工程、马房片区湿地建设工程和新环湖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组成,总占地面积1450.06亩。

其中,新环湖路北侧20M湿地范围为新环湖路北侧外延20m,东至代村河,西至广龙小沟,总面积234.59亩;大河口片区湿地建设工程于抚仙湖西北岸,东至梁王河,南至抚仙湖,西至沙亥河,北至新环湖路,涉及广南营村(53亩),总占地面积561.32亩;马房片区湿地建设工程位于抚仙湖北岸,东至交通培训中心,南至抚仙湖,西至马料河,北至新环湖路,涉及马房村,占地面积286.34亩;新环湖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东至代村河,西至广龙小沟的新环湖路区域,路长8174.04m,路宽30m,总面积367.81亩。

项目总投资40554.79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一)建设单位

名称:澄江县抚仙湖生态湿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局

地址:抚仙湖北岸湖滨带(湖滨路以南)

邮编:650206

联系人: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建设指挥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6916878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评课题组

联系电话:0871-64184291 

电子邮件:gongzhongcanyu@gmail.com

三、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l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在项目后续施工中,大量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进驻给原有的景观环境增添了不和谐的景色;临时堆土场形成突兀、不规则的堆状物,与周围的景观形成反差,同时,旱季易形成扬尘,雨季易产生土壤侵蚀,对周围景观产生破坏和影响;工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和临时工棚所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气、工程垃圾等都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给湖滨景观带来一定的破坏。上述影响均发生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逐渐消失。

l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在各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可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和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2)经过河流段施工时,施工前,提前完成施工场地的拦水、截水、沉淀池等挡拦和防护设施,将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

3)材料堆场应远离抚仙湖设置,并进行覆盖。

(4)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好车辆状况,加强道路监控,减少车辆漏油的现象。

5)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管理和环保宣传,禁止向抚仙湖排放废、污水,倾倒土石方或垃圾等影响抚仙湖水质的施工行为,严禁施工人员随意从抚仙湖取水。

l其他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施工主要产生的空气影响主要为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废气目区现已大部分建成湿地及绿地,待平整区域面积不大,由于施工区域较为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施工期产生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期的生产性废水泄漏、施工机械漏油及施工扰动地表行为等,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由于项目现已大部分建成,施工面积较小,影响范围不大。针对这些问题,环评提出施工场地做好防渗措施,要求尽量缩短施工期限。在采取措施后,短期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在后续施工活动中,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应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且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活动结束而消失,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废料等。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部门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至澄江工业园区三家村海螺地、蛟龙潭大荞地建筑垃圾处置场。禁止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l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建设,在以农田和村落为主的景观背景中增加了湿地、绿地等景观斑块;同时新环湖路两侧景观提升工程,可以减缓道路对景观带来的切割感,掩蔽其不连贯性,总体上提升项目评价区景观内容、丰富其空间变化,优化景观格局。

l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为防止退耕还湿区内的耕作土层、杂物及人畜粪便等对水体的污染,在湿地进水前应对蓄水区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

(2)及时了解抚仙湖常规监测结果,掌握抚仙湖水质状况,关注水质变化趋势,以便于采取应对措施。

(3)工程设计时,应考虑垃圾收集站、资源化中心的防渗措施,禁止渗滤液泄露。

(4)对于因水质改善导致湿地植物死亡,应及时清理死亡植物,对于因水质改善而缺少养料死亡现象禁止往湿地添加任何化肥等植物养料,环评禁止一切向湿地添加人工化肥等行为。

l其他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空气影响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和湿地工程调蓄塘中产生的恶臭项目周围地势平坦开阔,有利于恶臭气体扩散汽车尾气迅速扩散,而且湿地植物本身对恶臭气体也有一定的净化作用,因此,机动车尾气和湿地工程调蓄塘中产生的恶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建成后永久占地面积小,不会减少深部地下水的补给。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水泵、进出项目区的机动车噪声、游客活动的吵杂声等,声源强度不大,经距离衰减,绿化吸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游客垃圾、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湿地植物收割废物和湿地底泥疏浚垃圾等。游客垃圾和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之后委托澄江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建成运营后,每年对湿地植物安排两次收割,项目应对收割植物进行资源化利用,防止其乱堆乱放造成二次污染。生态湿地定每隔3年进行一次底泥疏浚,以清除湿地中沉积的污染物质。

(二)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l生态影响对策措施

(1)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范围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提前做好有效的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不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

(2)严格施工管理,在工程施工区设立围挡,标明施工活动区域,并设置警示牌,对施工区外的土地、植被、水体进行严格保护。

(3)遵循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及规划的相关要求,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与功能区保护要求不符的施工活动或破坏行为,并保护评价区周边区域的自然景观。

(4)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禁止施工人员对抚仙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其周边的鱼类生境造成破坏,禁止捕捞水生生物,禁止将抚仙湖以外区域的水生生物放入抚仙湖内。

5)从当地植物区系中选择当地适宜的先锋植物物种进行湿地及绿化工程的建设,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6)对未建成区域,建设单位应加快湿地建设进程,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在场地平整、湿地建设中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表土临时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

l地表水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在各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可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和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2)经过河流段施工时,施工前,提前完成施工场地的拦水、截水、沉淀池等挡拦和防护设施,将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

3)材料堆场应远离抚仙湖设置,并进行覆盖。

(4)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好车辆状况,加强道路监控,减少车辆漏油的现象。

5)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管理和环保宣传,禁止向抚仙湖排放废、污水,倾倒土石方或垃圾等影响抚仙湖水质的施工行为,严禁施工人员随意从抚仙湖取水。

l其他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施工场地内的生活垃圾应该集中堆存在防渗区域内,及时清运,避免淋滤液下渗对地下水水质和土壤造成污染。

2生态湿地塘库施工区域内,挖掘出园砾、砂砾层的位置,可深度挖空1~2米,然后粘土碾压覆盖,以减少透水。

3对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沉淀池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内部涂防渗涂料。

4)基础设施中的公厕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水溢出、渗透。构筑体的防渗做法: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混凝土(混凝土防渗等级不小于S8,混凝土S8级渗透系数为0.261×10-8cm/s),池体内表面可选涂刷水泥基结晶型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2、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l生态影响对策措施

1)对于已建成湿地及绿化带,建设单位应加强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提高其成活率;并禁止向湿地投加化肥或化学药品;

(2)待建区域上种植的果树,在移栽前严禁施用化肥、农药等,防止其造成面源污染;

3)制定并严格落实湿地管理计划和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收割水生植物、清理湿地淤泥,对收割下来的湿地植物进行有效的资源化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制定长期的、动态的生态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作为湿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以此对湿地管理计划进行优化、调整。

l地表水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为防止退耕还湿区内的耕作土层、杂物及人畜粪便等对水体的污染,在湿地进水前应对蓄水区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

(2)及时了解抚仙湖常规监测结果,掌握抚仙湖水质状况,关注水质变化趋势,以便于采取应对措施。

(3)工程设计时,应考虑垃圾收集站、资源化中心的防渗措施,禁止渗滤液泄露。

(4)对于因水质改善导致湿地植物死亡,应及时清理死亡植物,对于因水质改善而缺少养料死亡现象禁止往湿地添加任何化肥等植物养料,环评禁止一切向湿地添加人工化肥等行为。

l其他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站,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部门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至澄江工业园区三家村海螺地、蛟龙潭大荞地建筑垃圾处置场。禁止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2)注意防止公厕、垃圾收集站的事故池泄漏。定期排查防渗表面,杜绝开裂渗漏现象,出现池底破损后要及时修复。

(3)项目建设内容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根据后续设计深化后的情况,应该进一步补充环评工作。

(三)环评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符合当地主要规划,对项目占地涉及和不涉及的风景名胜区、鱼类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敏感目标影响很小可以接受。项目湿地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均位于湖滨带一级保护区之外,老环湖路以下滩涂地主要采取自然恢复,满足抚仙湖保护条例要求。

项目生态影响复杂,直接影响陆生生态,同时对水生生态的间接影响也非常显著。环评收集现有已发表资料,对项目评价区内的陆生动植物物,对水生生态的湿地植被、浮游植物、富有动物、底栖动物、鱼类进行生态调查。从物种数量、植被结构、生物量、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对土地利用、基本农田、生态景观进行了相关分析。分析结果认为,项目对陆生动植物影响较小。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湿地的建设间接改善水质有利于水生生态的恢复,另一方面项目带来的生态入侵等也会带来生态风险。总体来说,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有湖滨带基地的前提下,生态影响可以接收。

项目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施工期也运行期的管理,在控制施工行为,防止水土流失,科学管理湿地的前提下,影响可以接收。

项目的社会影响较为显著,环评收集直接受到项目影响的个人单位的意见及诉求反馈给建设单位。进行了2网络公示和1次公众参与调查,大部分参与调查的公众和单位均支持项目建设和选址。但是仍然有%的群众不同意项目建设,通过回访调查,主要意见集中在对拆迁安置方面。因此建设单位应该在后续工作中注意听取公众意见,加强沟通协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综上所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大,对现状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大,社会影响范围大,生态影响复杂,项目选址敏感,在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实现区域内入湖污染物消减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

调查时间:于2015年2月6日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范围及调查对象:个人问卷调查项目范围涉及大河口湿地片区和马房片区评价区范围内的村民,以及项目建设范围外与项目利益相关者,包括游客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发放40份个人调查表。

团体问卷调查对象评价区范围内与项目利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团体等,共发放11份团体调查表。

调查方式:采用发放调查表方式,对于反对意见者,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征求各界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要求。

调查时首先向被调查对象发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并详细介绍项目的范围、建设内容、对当地的有力影响和积极作用、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和负面作用,再由被调查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填写调查表或口头发表意见或建议。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详见附件。

六、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简本查阅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澄江县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局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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