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0)的相关要求,现对昆明贵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分公司《从贵金属二次资源中回收贵金属的精细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从贵金属二次资源中回收贵金属的精细化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贵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铜都镇四方地工业园(南片区)
项目占地:占地总面积8533.38 m2(约12.8亩),为工业用地。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主体工程为贵金属化合物精制大楼,高品位贵金属废料回收精制大楼、低品位贵金属废料回收车间,项目总建筑面积8225m2。规模为年产贵金属高纯原料3780公斤,各种贵金属化合物约3920公斤。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可吸入悬浮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均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区域环境功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板河口和小江桥断面水质现状类别为Ⅳ类,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声环境现状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设施等敏感目标,也无珍稀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符合昆明市东川区城市总体规划续修编(2007-2020年)、《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06-2020)》、《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东川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通过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贯彻遵循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生产,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进入环境中;正常情况下,“三废”和噪声通过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只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并在落实了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报告书审批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6、简写本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止(不含节假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昆明贵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镇四方地工业园
联系人:万主任
电话:087168319329转601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姚美香
电话:13888933838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