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国道G213线峨山(小街箐)至新平(石扬岔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G213线峨山(小街箐)至新平(石扬岔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地理位置:拟建道路位于云南省中部,玉溪市峨山县及新平县东部。沿线经过峨山县双江镇、小街镇、化念镇和新平县的扬武镇,介于北纬24°01′-24°32′、东经101°52′-102°37′区间。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及工期安排:项目总投资69649.0941万元,预计工程期需要3年,将在201311月至201612月间完成。
二、建设内容
国道G213线峨山(小街箐)至新平(石扬岔口)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改建工程”)是贯彻国家国道改造要求、完善地区交通网络、提高公路使用功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巩固边防的综合需求下建设的。
改建工程是对现状公路等级、线形、路基、路面、排水及安全防护设施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与峨山县交界处小街箐,与国道G213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公路改建工程止点相接,途经石花村、峨山县城、大麦地、白泥村、厂上村、双河村、王家哨、化念、大开门、杨武,止于玉溪市新平县与红河州石屏县及玉溪市元江县三县交界处石扬岔口,全长71.683km其中,K0+000~K6+040段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K6+040~K8+380段及K42+640~K47+000段拟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3m;K15+740~K24+840段及K47+000~K71+682.621段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8.5m;K8+380~K15+740段及K24+840~K42+640段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7.5m。
改建工程的工程数量共计土石方1716.690千立方米,其中土方1015.198千立方米、石方701.492千立方米,平均每公里土石方23.948千立方米;路基挡土墙439.60百立方米,路基边坡防护23.751千平方米,路基排水工程916.58百立方米;特殊路基10.81千米;路面670.732千平方米;桥梁6座共长300米,涵洞177道;平面交叉23处;占用土地429.24(不含老路);拆迁建筑物11300平方米。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简述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下:
废气:
1)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熬炼、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若稳定土拌和采用站拌工艺、站场设置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对施工道路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将沥青拌和站设置于距敏感点大于300m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一侧,则其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的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废气来自于汽车尾气,根据预测,工程主线运营近中远期NO2CO的日均预测浓度和高峰小时预测浓度在距离公路中心线10m外范围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同时在道路沿线种植粉尘吸附和废气吸收能力强的树种,加强路面的清洁与维护工作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废水:
(1)施工期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无外排;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护措施,严格先拦后弃,先控后施工,加强近水体路段的施工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同时,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对临时堆土场和材料堆场周边设置排水边沟以及沉砂池等排水系统,并采用塑料彩条布进行覆盖;施工期施工人员利用沿线居民卫生系统,不产生人员生活废水。
2)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养护工区的生活污水以及路面径流。养护工区污水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肥料使用;对于路面径流,在穿越农田路段的路基排水沟外侧设置挡水埂,在穿越水产养殖水域路段的路基边坡上设置护坡道排水沟纵向连通两端路基排水沟,尽量避免路基、路面径流水直接进入农作物灌溉或水产养殖水域,只要做到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对工程区附近的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噪声:
(1)施工期,在距声源5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夜间在30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公路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夜间基本不施工,因此夜间施工噪声影响有限。通过在敏感路段设置移动声屏障;加强施工管理,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禁止高噪声施工;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影响不大。
2通过对运营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通过采取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加强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化带建设,安装隔声窗等治理措施后,工程运营不会对沿线敏感点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中期预测结果,环评建议本公路工程各公路段中,K0+000-K6+040段距离道路中心线22m、K6+040-K8+380段距离道路中心线39m、K15+740-K24+840段距离道路中心线8m、K42+640-K47+000段距离道路中心线40m及K47+000-K71+682.621段距离道路中心线12m范围内不宜规划未采取降噪措施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
固废:
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弃物有剥离表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养护工区的生活垃圾。
(1)工程施工期规划将在拟建公路沿线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堆存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并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处置率100%。同时工程规划设置了相应的弃渣场用于堆放弃渣和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及建筑垃圾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2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通过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本公路运营期间,养护工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垃圾收集房、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了100%
环境风险:
公路运营期在沿线路段上各预测年危险品运输污染事故概率较小,但危险品运输车辆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将会给所在路段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恶性污染,因此,通过加强防范措施。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在经过村庄密集地区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
2运送物料的车辆会发生物料飞扬时,运输应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3沥青熔化、加温、搅拌应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
4水泥等搅拌站应远离居民区敏感点并配备除尘设备。
5)裸露土地及时进行植被、生态恢复。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2)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
3)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
4)保持路面清洁,加强道路绿化,可种植一些吸尘性强的植物。
5)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
废水: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管理措施严格检查施工机械;合理堆放材料,做好污染预防。
2对裸露土面采取覆盖等措施
3跨桥施工应在旱季施工,并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禁止向附近河流弃渣。
4在施工路段两侧设置截排水沟,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相应的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能回用外排废水需达到相关标准
5混凝土拌和及构件厂生产废水应采取临时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
6施工机械维护废水的对策措施:加强机械保养,设置简易隔油池等。
7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粪便可作为有机肥料施用于附近旱地;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及隔油池处理后用于路面降尘或混凝土拌和等,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处化念养护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12m3化粪池处理后,由农户清掏回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
2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易散落物品的车辆,必须密封,并加强公路监控。
3加强对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管路畅通。
噪声: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
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
4)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机械设备。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6)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
2)各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营运时的噪声,减少对敏感点临路居民的生活、学校和休息的影响。
3)道路沿线做好绿化设计,重点增强绿化降噪效果,尤其是本报告所列的敏感点路段区域应种植高大乔木,以增强降噪效果。
4)建设单位应配合道路沿线规划部门加强道路两侧土地规划控制,道路两侧规划应以商业建筑为主,不宜设置居住区、办公区、学校以及医院,可规划建设仓储、工业等其它建筑。
5)应对运营各期的噪声进行跟踪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
6)采取一定的工程降噪措施:绿化降噪、声屏障、隔声窗、围墙、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等。
固废:
(一)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施工营地内各设置垃圾桶,垃圾分类管理。
2施工弃土弃渣不得任意堆放,不得随意堆置或倾入河流。做好渣场设计和建设,确保弃渣安全处置。
3建筑垃圾不得任意倾倒,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本公路运营期间,养护工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垃圾收集房、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了100%
环境风险:
(一)工程措施
对跨越水体的桥梁两侧应加强防撞措施,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等可能破坏环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
(二)管理措施
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的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同时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危险品运输事故防范预案。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工程建设、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该工程对区域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本工程项目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峨山县交通运输局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峨山彝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峨山县双江镇练江北路
联 系 人:华强
联系电话:0877-4011507
电子邮箱:eshjtj@126.com
邮政编码:674400
(二)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通讯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
人:国道G213线峨山(小街箐)至新平(石扬岔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评课题组
电话-传真:0871-64184291
邮政编码:650034
 
建设单位:峨山彝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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