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0)的相关要求,现对《罗平县生活垃圾二期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座,采用城市生活垃圾“LJ”五化处理工艺技术,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00吨以上。
2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施工期:施工期材料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道路旁噪声、扬尘污染;填埋场场地建设和道路施工噪声也将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是填埋气体对周围空气的影响,以及垃圾渗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建设单位应对所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其中:
废气:施工期废气来自于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在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机械加强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对临时堆土场和材料堆场进行覆盖等。
运营期废气来自于填埋气体,在填埋场周围营造绿化隔离带,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施工期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无外排;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护措施,严格先拦后弃,先控后施工;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同时,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对临时堆土场和材料堆场周边设置排水边沟以及沉砂池等排水系统,并采用塑料彩条布进行覆盖;施工期设旱厕。
运营期渗滤液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
噪声:施工期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运输车辆等)。加强施工管理,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禁止高噪声施工;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噪声来自垃圾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沿线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应配合各城镇交通管理部门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在居民集中区域限制车速,避免出现交通噪声扰民现象。
固废: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走,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建立施工期垃圾的管理和回收处理计划和制度;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按指定路段行驶。
施工开挖产生的表土堆在弃土场内,地表剥离产生的表土堆存在表土堆场内。
3、环境影响报告综合结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设施等敏感目标,也无珍稀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符合罗平县近期建设规划。通过监测和现场调查,项目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进入环境中;监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三废和噪声通过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设不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只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并在落实环评补充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该项目场址变化后,其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罗平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www.yies.org.cn)查阅报告书简本;必要时可来电来函向罗平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或者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索取补充信息;
5、项目公示地点:罗平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www.yies.org.cn)。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公示时间:20150123日至0213日止(不含节假日)
8、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罗平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罗平县九龙大道北段罗平县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电话:0874-8997661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 邮编:650034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1-64184291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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