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云南成品油管道安宁首站配套地付装车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云南成品油管道安宁首站配套地付装车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成品油管道安宁首站配套地付装车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主城区西南方的草铺镇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油库库容为22万m³,属于一级油库。其中,项目库区一期建设规模为14×104m³,包含柴油7×104m³,汽油5×104m³,航煤2×104m³,新建规模为6×104m³,其中含柴油2座1×104的储罐,汽油2座1×104的储罐和2座5×103m³的储罐,以及航煤2座5×103m³的储罐,余下8×104m³的储罐容积依托管道安宁首站富余储罐。此外,项目装车区设置汽车装车岛10座;并设800m³/h油气回收装置1套。项目油品进出库采用一进二出方式:油品进库,中国石油云南石化通过管道向云南石化配套地付油库输油;油品出库,正常情况通过公路发油供应昆明、玉溪地区;在云南石化检修期及紧急事故状态下以管道(预留)方式运往云南省内其他分销油库。
云南成品油管道安宁首站配套地付装车设施项目位于云南省安宁市草铺镇,与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毗邻建设,本工程总征地面积约204.7亩,总建筑面积2199m2,其中,中心化验室(一层)493m2、营业控制室(一层)289m2、I/O间17m2,汽车装车罩棚1000m2。项目总投资41890万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项目选址为安宁草铺工业园区,项目土建施工主要对场地进行硬化,主体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和相关消防环保工程的基础施工。在项目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施工废(污)水、办公生活污水、施工扬尘和粉尘、施工机械噪声、建筑废渣等,这些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其中:
废气: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储油罐大呼吸产生的油气、储油罐小呼吸产生的油气、管道阀门泄漏损失产生的油气、清罐时通风排出的油气、油品装车过程中的油气、无组织排放量、汽车尾气。
废水: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检修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噪声:主要的噪声设备分别有装车平台和泵区的输油泵,该类生产设备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除此以外,运油车进出厂过程中也产生交通噪声,在车速为15km/h的情况下,噪声源强约为90 dB(A)。
固废: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储罐油泥、含油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油水分离器废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四、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在施工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主要为少量的施工粉尘、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通过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如:对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物料有序堆放并遮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防治措施如下:
废气:各储油罐“大小呼吸”过程产生的油气可采取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产生量,在末端进行回收治理的措施。对于管道阀门泄漏损失产生的油气、清罐时通风排 出的油气可通过以下几项措施控制:①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种操作规程;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所有机泵、管道、阀门、鹤管等连接部位、运转部分鹤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③控制装卸的温度和流速,介质温度高,易挥发,流速快,压力高,喷溅,搅动就大,造成的损耗也大;④为减少装车作业中的部分成品油泄漏,采用性能良好的装车鹤管,并在易发生滴漏的地方设置回收装置;油品装车过程中(柴油和煤油鹤管)产生的油气采用采用浸没式装车措施控制。以上废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而项目油品装车过程中(汽油鹤管)产生的油气,经过处理的废气通过一条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属于有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由管道安宁首站一并泵入云南石化炼油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均依托安宁首站含有油污水调节池进行预处理,之后排入云南石化含油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噪声:针对本项目的特征,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中选用低噪声的机泵,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对于大功率的机泵安装在泵棚内,并采取减震等等综合治理措施;在厂界充分进行绿化,起到隔声作用,降低厂界噪声值;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管道安宁首站统一委托工业园区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其他废物产生后随即由管道安宁首站统一进行处置,委托危废处置单位或交由云南石化炼厂回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规划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讲,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积极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风险事故的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该项目在本地区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全本的有关事项
与本项目利益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想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本项目的环评有疑义,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期限为2014年12月30至2015年1月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中国石油云南石化配套成品油地付装车设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项目建成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影响的看法;
(3)公众就项目建成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各界人士和机关团体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项目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或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
地址:云南昆明官渡昆明机场巫家巷189号
联系人:逯峰              联系电话:028-62721816
电子邮件:flu@petrochina.com.cn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
联系人:崔红伟        联系电话:0871-64184291  
电子邮件:huanping_gongcan@126.co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12月30日

  友情链接

上海市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甘肃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湖南   |   广西   |   广东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河北   |   天津   |   北京
云南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广东   |   浙江   |   山东   |   湖南   |   湖北   |   福建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9967号     |
©2024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
主办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
邮箱:office@yraes.org.cn    |
电话:0871-64142163    |
邮编:650034
技术支持:云南亚萨科技有限公司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