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利用亚凤庆县城西环路禾家庄至凤一中段(含保平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凤庆县城西环路禾家庄至凤一中段(含保平路)北起凤一中旁,南至京竹林江外农舍,途径白坟、前锋、大有村、等上村、京竹林村,路线全长9.5公里。
庆县城西环路禾家庄至凤一中段(含保平路)项目道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三级,设计车速分别为30~40公里∕小时,道路宽分别为18米、24米,道路采用单、两幅路断面型式,主路双向2、4车道,路线全长为9.5公里。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等。
本工程所处区域地形起伏,高差较大,沟壑纵横,地面自然坡度较陡。道路纵断面设计标高主要根据道路两侧地势、现有道路标高、两侧建成区地坪标高、城市防洪标高及相交道路等控制性标高来确定,并结合地下管线、排水要求综合考虑,道路最大纵坡控制在9%以内。
本项目与相交道路共设置3个T型交叉、1个十字型交叉(与规划路、省道相交),道路交叉口均设置为展宽式平面交叉口。
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不涉及工业废气和生产废水排放,污染源主要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
废气:CO和NO2预测浓度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值。在拟建公路营运期,行驶车辆排放污染物中的CO和NO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
噪声:拟建道路随着营运期增加,车流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声级值也随之增强。道路投入运行后,在运营后期的噪声值>运营中期>运营初期,主要的原因是车流量的增多;由于项目区主要有储存货运,大、中型车在夜间量比在昼间多,所以虽然夜间小型车数量减少,但是由于大、中型车辆较多,所以夜间交通噪声值影响较为明显;
就道路沿线的保护目标而言,道路设计两边种植绿化带,项目运营近期,道路沿线村庄环境噪声预测值超标量均小于3 dB(A),因此采用初期进行环境监测,然后根据监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和当地居民协商声环境影响的解决方式。
废水:项目铺设的雨水管网主要用于雨季雨水的收集和排放;污水管道,主要预留用于项目运营期间,道路沿线住宅小区、规划商业区、规划住宅用地小区的的生活污水收集和排放,本项目正常运营不会产生污水。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雨污分流制及雨污水管道的铺设能减少因项目建设给周边水环境带来的影响的同时能有效的治理周边居民区生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问题。
生态:拟建道路沿线植物以人工栽培物种为主,多为广布种,道路建设不会对评价区内植物资源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导致评价区内任何植物物种的消失。道路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道路上行使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干扰会使动物远离道路沿线,造成道路沿线动物种群数量的相对减少。但道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等也可为动物的交流提供新的通道。由于拟建道路沿线分布的物种,大多是对人类活动有强抗干扰能力的物种,因此,道路营运期对动物的影响总体来说不大。
施工期还有扬尘、噪声、振动会影响外环境,但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可消除。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建立地方法规,降低各类污染物的单车排放因子标准值或强制性规定加装排气净化装置等。
(2)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包括环境监测,减少非正常排放等事故发生。
(3)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严格车管制度。
(4)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噪声治理措施:
(1)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学校、医院、居住点/区等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尽量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噪声,严格限制车况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2)关心点推荐噪声防治措施、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
拟建道路运营近期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为:拟建项目初期环境噪声预测值未超过3dB的敏感目标,采用种植绿化带和跟踪监测,拟建项目初期环境噪声预测值超过3dB的敏感目标,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以安装隔声窗和适当加高围墙为主。
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1)定期清扫桥面,以便减少桥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
生态环境:
(1)道路工程结束后,应采取适宜的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尽量避免人工痕迹,使路域植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道路绿化以保护沿线自然和人文环境,提高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提供和谐的公路景观为根本目的。
(2)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
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源于危险化学品、油类产品等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致使在很短时间内造成一定范围的恶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在施工期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的工程措施设计和实施,营运期应加强管理,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道路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建成营运将极大的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从而改善沿线居民现有生产、生活及居住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繁荣和发展地方经济。
工程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源地,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且从线路选址选线与居民点的距离看,工程施工建设对居民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拟建道路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地对道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将使环境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并且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业主和承包商能够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道路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你对本项目的环评感兴趣或有疑义,可在以下地点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查阅期限: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5日内。
环评单位: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
电话:0871-4154575 传真:0871-4170283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建设单位: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信地址: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对项目环境影响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②对采取的预防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③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④认为需要注意、补充、完善的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按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5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