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云南曲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云南曲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该工程项目厂址位于曲靖市沾益县白水镇新排村,厂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03°55'21.20",北纬25°42'22.20"
5)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响应“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及《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文件精神,拟在云南省曲靖市建设一座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项目服务范围为曲靖、昭通、大理、保山、丽江、临沧、德宏、迪庆、怒江、楚雄10个地州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及曲靖以外的其他地州的医疗废物。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不同,分别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理、物化处理、固化/稳定化处理、安全填埋处置等技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云南省曲靖市各县(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云南省曲靖等10个地州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系统;危险废物化验分析研究中心;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危险废物预处理及物理化学处理系统;危险废物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处置中心废水处理系统;处置中心辅助配套设施及办公设施等。该项目原厂址选择在曲靖市马龙县,于20076月通过了评审并于同年10月获得了环保部批复,后由于当地政府规划调整原因,厂址发生了变更,重新选址,按相关规定,需要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靖市沾益县白水镇新排村地域。厂址向南西距曲靖35km、沾益县城22km、天生桥收费站8.5km,距S101省道5.01km(新修道路)。
云南曲靖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建成后的危险废物总处理规模30498.42吨/年。其中:焚烧处理系统年处理量为5000吨/年,设置日处理15吨回转窑处理系统一套,并预留一条同样处置规模生产线的发展用地;物化处理系统主要处理外来含废酸碱、含重金属废液等,物化处理车间的设计规模8000吨/年;综合回收系统主要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设计规模为500吨/年;固化/稳定化处理规模27071.72吨/年,固化/稳定化后的废物运入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置;安全填埋场设计规模39919.8吨/年,填埋场总库容102.3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35年。
项目总征地面积:106858平方米(合160.29亩);
项目估算总投资27590.15元。项目劳动定员137人,全年工作时间为7920小时。服务年限为2015年~2030年。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国家标准规范设计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能会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在建设期还有可能造成局部水土流失,项目在营运期内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概率较小。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恶英等有机污染物。为防止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烟气采用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的处理系统。急冷可以减少烟气降温过程中的二恶英的再合成,活性炭吸附对二恶英类、重金属类等污染物具有去除作用,袋式除尘器能够保证粒径大于1μm的烟尘颗粒物质得到去除,去除前段未完全去除的酸性气体和有害物质。设置烟气在线检测系统,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45m高烟囱排放。
安全填埋场释放的废气采用导气管导出,防止废气聚集于填埋体内发生爆炸事故。
在稳定化/固化车间的焚烧飞灰、固化剂和稳定剂转运点设置密闭罩,焚烧飞灰、固化剂和稳定剂等用气力输送输送的废物,在贮存仓顶部设置除尘器将尾气净化后排入大气。在稳定化/固化车间的墙壁上安装排放机将稳定化/固化车间内废物散发出的少量气体经过滤后排出。在机修间、暂存库、洗车间、物化处理车间等设置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次数根据工艺的要求,并将气体经过滤后排入大气。
分析化验室的测试工作在通风柜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柜外排管抽出,再经过滤后用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本工程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采用一套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生活污水进入调节池混合后经过加压泵提升至气浮池、还原中和反应槽、絮凝沉淀池后,再进入MBR系统及反渗透系统处理到排放标准。本工程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全部回用。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焚烧产生的焚烧残渣、烟气过程产生的飞灰、浮油渣、污泥等,飞灰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和焚烧残渣送安全填埋场填埋。浮油渣、污泥等按照性质进行焚烧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后返回焚烧炉焚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焚烧炉焚烧。
4噪声控制措施
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处置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采用减振、消音、屏蔽等措施,有效防治噪声污染。
5)填埋场污染控制措施
填埋场采用柔性防渗设计;在危险废物填埋库区侧设置永久性环库排水沟,将场区以外汇集的雨水排出场外;分期建设,分区填埋作业;防渗系统根据需要分期铺设,填埋库区设设四座分区土堤将填埋区分成四个区,每个区独立填埋作业和实施雨污分流;填埋作业区填埋作业时未填埋区降水排出场外,最大程度降低渗沥液产量;做好临时覆盖与中间覆盖,减小未覆盖区域的面积,从而尽可能降低渗沥液的产量;尽量避免在雨天作业,减少雨水渗入填埋堆体。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渗滤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主要是对危险废物进行最终处置。项目建设符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技术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原则为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要求将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所有废物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都作为污染源进行全过程管理。整个管理过程均实行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处理处置经营许可证制度。本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都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和正常情况下的环境影响能够达到其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主要问题为环境风险,通过落实可研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三同时”要求,并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是基本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地点和期限
环评简写本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502室。
查阅期限为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8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
7、反馈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2)联系人:尹平利
(3)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东侧和顺佳园A-03号
(4)电话:(0874)3137598
(5)传真:(0874)3137598
(6)邮编:655001
(7)电子信箱:yinpingli@126.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证书等级:甲
(3)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4)联系人:《云南曲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课题组
(5)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
(6)邮编:650034
(7)电话:(0871)64135511
(8)传真:(0871)64135511
(9)电子信箱:ynwxy@qq.com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至公示有效期限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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