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2014-2016年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特进行2014-2016年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2014-2016年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省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水塘镇境内,属集中连片建设;
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占地约3万亩,园区内包括龙头企业3家、农村合作社4家。园区主要分为七个功能分区: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区(种植面积约75%)、优势特色经济作物或林果业种植区、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功能区、粮食等农产品加工区、农产品流通区、生态观光区、农村居民安置和休闲区。本项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四化同步”的总体要求,大力支持大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大力扶持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竞争力;大力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试点,以点带面,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 准备调研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 分析评价阶段: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 撰写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水环境等可能构成的影响及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1. 工程分析: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分析,重点进行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产排污分析。并进行与相关规划、政策和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区相关资料。
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重点针对大面积农业垦殖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以及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4. 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在工程可研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减缓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5. 公众参与:重点针对规划区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项目公示,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公众座谈会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 环境管理:提出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7. 编制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形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询方式:
各界人士和机关团体可以通过信件、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新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或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我们将认真记录和耐心回答每位人士和每个机关团体提出或反映的有关问题。
公示时间为20131226~2013年1月5日,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天内。
我们将在本项目环评、设计、建设、运行各个阶段,充分汲取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使本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省新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新平县桂山镇河滨路62号
联系人:李春明
电话:0877-7016100 
电子邮箱:251318015@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单位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系人:朱雅琼       
电话-传真:0871-64184291
电子邮箱:404552435@qq.com
 
云南省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年1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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