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0万KVAh蓄电池及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0万KVAh蓄电池及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晋宁特色工业园区二街片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筑面积: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厂区占地3.3hm2。
二、主要建设内容
《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极板项目》于2008年4月由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极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5月,晋宁县环境保护局晋环保复字[2008]16号文对环评表进行了批复;2009年2月项目竣工并提出试生产申请。
由于项目建成后,铸板机、切割打磨机、生产用蒸汽锅炉等生产设备以及铸板机铅烟气体净化塔和化成酸雾净化系统等废气净化设施与原环评报告不一致,因此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及环境影响与原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相比也发生了变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又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极板项目后评价报告》。2011年12月取得晋宁县环境保护局晋环保复字[2011]03号文《关于对《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极板项目后评价报告》的批复》。
2011年8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环通[2011]142号文发布了《云南省环保厅关于铅蓄电池行业整治和验收恢复生产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项目在2012年5月取得《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极板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整治预验收意见》,已收到云南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云环通[2012]118号文《关于解除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并取得了晋宁县环境保护局文件晋环保验[2012]15号文《关于对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极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和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随着国家对蓄电池行业的全面整治,蓄电池的生产要求越来越正规化、规模化,蓄电池及蓄电池极板的需求量也逐年加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及国家环保部的要求,至2013年年底,极板生产企业年产值必须达到100万kVAh,蓄电池生产企业年产值必须达到50万kVAh。目前,云南太阳石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年产蓄电池极板70万kVAh,为达到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及国家环保部的要求,进行技改。通过技术改造,增加产品方案,利用厂内现有电池极板组装生产蓄电池;电池极板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通过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更新,满足《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中的相关要求;新增50万KVA电池组装生产线,提高厂内产品附加值,满足《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表1 本次技改的主要工程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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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工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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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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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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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现有的办公楼、宿舍楼及食堂拆除,在拆除后的位置上新建2幢电池组装车间,建设2条25KVAh的电池组装生产线,生产线包括配套建设的1套铅尘、1套铅烟净化处理装置和2套硫酸雾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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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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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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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有化成车间拆除,新建面积约为2000m2,高6m的钢结构厂房,淘汰现有6套硫酸雾处理装置,新配套2套酸雾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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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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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片涂片车间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备进行改建;淘汰使用现有的2台熔铅锅和制粒机,制粒工序更换为冷切机,避免了制粒工段铅烟的产生,冷切后的铅料进入铅粉机;制铅粉机的排放筒高度由目前的9m 改为15m。将余膏沉淀改为PP槽;将8台铸片机改为两锅1机,排成一排,淘汰原有的8台熔铅锅,更新为4台熔铅锅,铸片设备不发生变化。铅烟处理装置更换为1台LJ-E新型铅烟净化器+二级化学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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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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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和膏工序废气处理装置更换为1套脉冲布袋+VST型水雾处理装置,生产设备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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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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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车间淘汰现有的8台人工操作的分片、切割、打磨和包装机,新购置4条极板分片刷耳机,新购设备为机械分板刷耳设备,整体密封。淘汰现有4套布袋除尘装置,更换为2套旋风除尘器+LJ-CZ型垂直式滤筒除尘器+二级洗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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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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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车间合金锅淘汰现有焦炭加热系统,更换为电加热系统和自动衡温装置,采用电为热源加热,合金锅生产规模不变,淘汰原有烟气处理装置,新增一套LJ-E新型铅烟净化器+二级化学塔,改造合金锅,采用封闭冶炼锅炉,运行过程负压的方式,提高无组织收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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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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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铸片铅粉涂片车间以北5m平行新建长60m、宽15m的仓库一座,用于堆存拆除的设备和成品板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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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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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有厂内10t/d处理规模的SF一步净化器污水处理系统,更换一台20/H型全自动铅酸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20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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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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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一间硫酸贮存库;在现有硫酸库旁将目前做为休息室的房间改造成硫酸库,建筑面积约为26m2,地面采用玻璃钢化处理,设置围堰和收集槽,库内配建有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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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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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生产生活污水、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极板和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铅尘、硫酸雾。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绿地浇灌,不外排。石油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铅尘、铸板工艺中的合金氧化物渣、焦炭加热炉渣、铅酸污水净化装置产生的含铅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铅粉机、通风风机、除尘器风机、铸板机、切割打磨机等机泵产生的噪声。
总体来说,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落实相关环保对策措施后,工程建设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环保的意见,并认真研究,供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减小环境影响的依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工程项目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工程建设、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存在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但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风险发生的概率也能降到最低。因此,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五、环评报告书全本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1)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及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环评提出的预防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
名称:云南太阳石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晋宁特色工业园区二街片区
联系人:陈厂长
联系电话:0871-67899222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联系人:刘工 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871-64150206
电子邮件:hpzx54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