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云南省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是大理州境内的重要干线公路,推荐线方案K线方案起于漾濞彝族自治县平坡镇南偏西的河谷中,在此处与国道G320线、省道S236线重叠 。路线终点在金顶镇东北约5km位置与规划鹤兰高速衔接。本项目主线拟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0m;本项目主要控制点有:起点、平坡镇、漾濞县、甘屯、漾江镇、长邑、关坪乡、云龙县、永安村、长新乡、白石镇、石登村、金顶镇、终点(鹤兰高速)。本项目路线全长183.000公里,其中路基长度82.086km,主线桥梁49.911km,分离桥5.77km,隧道54.439km,互通9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4处,管理分中心1处,收费站7处,养护工区4处。投资估算总金额257.463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407亿元。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计划工期4年。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一)建设单位
名称: 云龙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理州云龙县城管局一楼(云龙高速公路领导组办公室)
邮编:672700
联系人:杨雄彪
联系电话:0872-5523019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大漾云兰高速公路工程环评课题组
联系电话:0871-64150016
电子邮件:956950498 @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调研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 分析评价阶段: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 撰写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工作内容
1. 工程分析: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分析,重点进行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产排污分析。并进行与相关规划、政策和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区相关资料。
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重点针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以及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4. 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在工程可研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减缓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5. 公众参与:重点针对规划区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相关村委会进行项目公示,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等,征求公众对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 环境管理:提出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7. 编制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形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 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 您认为项目建设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 您认为工程建设中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 您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发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有效期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13日),公示期外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上述方式反馈意见。
云南环境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