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省环保厅召开《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瑞丽市城乡环境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暨城乡环境总体规划培训会。省环保厅贺彬副厅长、规划财务处处长谢昌耀、副处长施甘霖,省住建厅刘学总工程师,瑞丽市常务副市长罗宏榆,德宏州环保局李瑛副局长,瑞丽市发改、住建等有关部门代表,云南省23个“四规合一”试点县环保局负责人,7位评审专家及规划编制单位共80余人参加会议。在听取院《规划》编制技术人员就规划编制背景、思路、主要成果等内容所作的汇报后,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规划》通过确定生态红线、排污上限、资源底线和环境质量基线,将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中,对区域长远发展和空间布局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同意通过审查。同时要求从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明确多重红线区的主体功能、核实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加强“多规”融合等方面,对《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规划》顺利通过评审,预示着瑞丽市今后的环境管理工作将走上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