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2014-2016年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2014-2016年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省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水塘镇境内;
项目实施期:2014-2016年;
占地面积:3万亩。
二、 主要建设内容
新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并配套地方财政资金11883万元,用于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水塘镇境内建设现代农业园。项目占地面积3万亩、属集中连片建设,园区分有七个功能分区: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区、优势特色经济作物或林果业种植区、标准化畜禽功能区、粮食等农产品加工区、农产品流通区、生态观光区、农村居民安置和休闲区。
园区主体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3家(云南金泰果品有限公司、云南特行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玉溪市高原甜橙有限责任公司)、农村合作社4家(新平腰街新村柑橘专业合作社、新平县者竜春元香蕉专业合作社、大斗门村核桃专业合作社和新平南达核桃产销专业合作社),以点带面,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区(即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种植水稻、玉米、蔬菜、香蕉、甘蔗和经济果木等农作物,项目区内主要工程包括硬化道路、铺设泥结石路、修建沟渠等;优势特色经济作物或林果业种植区主要对项目内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主要工程包括土地整理、硬化道路、修建挡墙、沟渠、蓄水池、饮水管道、配备相关设备等。
其他功能区主要依托项目内已有的设施,实现园区7大功能整合,打造一个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水平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化畜禽功能区依托新平天鹿畜牧有限公司养牛基地;粮食等农产品加工区依托戛洒粮食加工厂及新平南达核桃产销专业合作社的核桃烘烤厂;农产品流通区依托水塘镇生猪交易市场;生态观光区依托云南金泰果品有限公司种植基地内的“褚橙庄园”;农村居民安置和休闲区主要依托“戛洒镇美丽乡村建设”。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地基开挖、场地平整、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扬(粉)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燃油尾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和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另,施工机械的运行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期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由于项目在原有农田基础上进行,不新占荒地及林地等生态用地,生态影响范围一般局限在项目区范围内,项目内道路、沟渠、挡墙修建过程中会对区内生态系统有一定影响,项目区域属于农田生态系统,道路、沟渠等均在现有基础上建设,且项目所在区域面积较大,道路、沟渠等占地面积较小,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影响不大。
施工期是短暂的,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 运营期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粮食生产区农药和化肥施用后的农田退水、林果种植区农药和化肥施用后降水径流、标准化畜禽养殖区的牲畜尿液和冲洗水、加工区的加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若不妥善处置,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标准化畜禽养殖区圈舍、粪便暂存池等产生的恶臭,均属于无组织面源排放,若不加以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加工区加工机械噪声、标准化养殖场饲料加工机械噪声,噪声会对周围村民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粮食生产区和种植区产生的农作物秸秆、标准化畜禽养殖区产生的粪便及生活垃圾,项目区内固废需妥善处置,乱丢乱放,对周围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和乡镇区域,施工区域面广,周围村落较分散。施工期施工量较少、且施工扬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机械、燃油废气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除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施工期短暂,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
1、水环境
粮食生产区和林果种植区应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流失量。标准化畜禽养殖区的牲畜尿液和冲洗水集中收集于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牧草浇灌,不外排。加工区的加工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集中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农田种植灌溉。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标准化养殖区圈舍、粪便暂存池等恶臭。项目运营期圈舍应加强清理,日产日清。粪便收集后及时回用于农田,减少项目区内暂存时间。采取上述措施后,养殖区可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加工区和标准化养殖区。标准化养殖场区噪声源主要为饲料加工设备,因养殖区远离周围村庄且项目区域植被覆盖率高,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加工区设备噪声不高,且加工设备位于厂房内,噪声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农作物秸秆、粪便和生活垃圾。粮食生产区和种植区的农作物秸秆集中收集,收集进行沤肥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标准化养殖区产生的粪便经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渣作为有机肥回用于农田。生活垃圾经村落内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该工程对区域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本工程项目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名称:云南省新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新平县桂山镇河滨路62号
联系人:李春明
电话:0877-7016100
电子邮箱:251318015@qq.com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单位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系人:朱雅琼
电话-传真:0871-64184291
电子邮箱:404552435@qq.com
云南省新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