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214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玉溪嘉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总投资1.9亿元,由玉溪嘉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路83号,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已停用一期工程的疫苗车间进行生产。在已停用的沃森一期菌苗车间的基础上,对车间主体进行洁净厂房、设备安装等工程改建,以建设相适应规模的生产线。配套设施将沿用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区现有公用工程、仓库、废水/废物处理站等。本项目是在原有建筑内进行主体改造,总建筑面积与原来保持一致,菌苗楼占地面积约4000㎡,建筑面积约为4000㎡。

本项目生产产品为GB221(赫赛汀生物类似药)单抗和GB242(类克生物类似药)单抗,每种产品(冻干)的生产规模均为40kg/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废气:生产车间空调系统换气排放带活菌废气经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后由车间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

废水:由于项目位于《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生产区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主要污染物CODcrBOD5NH3—N和动植物油经处理后的排放浓度都达到GB21907-2008《生物工程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玉溪大河。项目废水排放量较不大,对周围水质水量的影响不大。

固废: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各种固体废物不同性质全部得到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噪声:项目的噪声源为点源。目前,厂界已设置绿化带,噪声经植物的阻挡衰减后,预计东、南、西、北厂界噪声都不会出现超标,都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生产车间通风换气排气采用高效过滤器进行过滤后可满足药品生产要求。生产车间有毒区废气采用高效过滤器膜过滤后,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车间有毒区实行负压操作,要求车间内外压差在-3040Pa,以保证车间内空气不会外泄到车间外。

发酵罐设备本身自带一个UPS(不间断电源保护)装置,而且项目也配备了一台500kw柴油发电机,可确保发酵罐停电时仍处于工作状态,保证发酵罐不间断供气,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含毒废气外泄。高压锅高压灭菌处于封闭状态,高温气体遇冷后形成液体,此部分水收集后入高温灭活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1)生活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2)纯水制备产生废水主要是含盐浓度较高,其它污染物较小,经收集后晴天用于绿化,雨天外排。

3)生产线中有毒区废水,收集后,用高温蒸汽灭活,之后冷却至40,灭活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生产区无毒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排放水质达到GB21907-2008《生物工程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值。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玉溪大河。

固废处置措施:

办公生活垃圾由高新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经高温灭活处理后的碎玻璃、玻璃瓶等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生产过程中所生的含有病毒固体废弃物,统一分类按《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及《玉溪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有毒固体物废动物粪便、高效空气过滤器滤布等放入密封的容器封存,定时送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和昆明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临时存放管理:试验动物尸体在指定地点用福尔马林浸泡或低温保存。其它危险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存放须执行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时送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和昆明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生物安全措施

项目实施后,将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严格操作。

项目实验室、生产车间等的特殊操作要求按BSL2级标准执行,大规模生物培养阶段按BSL-1级进行,保证符合我国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

将执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04)规定。保证项目生产过程中符合生物安全的相关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以采用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经培养、提取、纯化等工艺制成。工艺、装备先进;采取的污控措施完善。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体现并贯彻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要求。

本项目厂址符合玉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要求;厂址所在区域无国家、省、县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厂址厂界周围50范围内无居民点(村庄)分布。

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所处区域的环境保护功能;潜在的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接受。 在严格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要求,符合评价原则,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你对本项目的环评感兴趣或有疑义,可在以下地点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查阅期限: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个月内。

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0871-4154575       传真:0871-4170283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建设单位:玉溪嘉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玉溪市高新区东风南路8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对项目环境影响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②对采取的预防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③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④认为需要注意、补充、完善的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按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个月内。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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