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玉溪大化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园区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2013314,玉溪市委市政府到峨山调研,实地走访了金水片区 (原玉溪研和工业园区双小片区)和化念片区(原峨山移民再就业工业园区),提出了“大手笔规划,大手笔建设‘大化’产业园区”的构想。随后,市政府统一思想,确定了把化念镇、扬武镇进行统筹规划,建设“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的框架建议,并启动了《玉溪大化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的编制工作。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规划于峨山县化念镇和小街镇、新平县扬武镇和双江镇,形成“一园六片区”的总体格局。本次规划总控制区面积为155.1平方公里,园区未来重点发展其中的65.7 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金水片区 13.1 平方公里,化念镇区片 13 平方公里,罗里片 15.2 平方公里,大开门片 7.1平方公里,扬武镇区片 10.2 平方公里,梨花寨片 7.1 平方公里。各个片区的分布如下:

金水片区:位于峨山小街镇,属于原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的双小片区,规划面积13.1 平方公里,该片区将重点发展铸造产业、建材产业、轻工业、农特产品加工业。

化念镇区片:位于峨山化念镇,属于原峨山移民再就业工业园区的化念片区,规划面积13.1 平方公里,该片区将重点发展热带农业种植与加工、冶金及延伸加工、现代物流产业、小微企业。

罗里片:位于峨山化念镇,规划15.2 平方公里,该片区将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及延伸加工、高新技术产业。

大开门片:位于新平县扬武镇,属于原新平矿冶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的大开门片区,规划总面积7.1平方公里,该片区将重点发展冶金及延伸加工产业、新型建材产业。

扬武镇区片:位于新平县扬武镇,规划面积 10.2 平方公里,该片区将布局的主导产业为产品研发及企业孵化。

梨花寨片:位于新平县双江镇,规划总面积 7.1 平方公里,该片区的布局主导产业为旅游及休闲度假服务业。

 “十二五”期间,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将充分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建设成为中国—东南亚合作创业示范基地、云南省山地产城统筹创新区、云南省现代新型工业发展基地和“四化同步”的先行示范区、云南省低丘缓坡建设示范区、玉溪市新型工业化项目发展的重要平台,以冶金及延伸加工产业、新型建材产业、现代物流产业为主的产业发展聚集区。规划到2030 年,园区拟投资约 500 亿元,年工业总产值超过 1100 亿元,年利税约 55 亿元。将是带动玉溪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极”,因此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公众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管理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毕孝宁    联系电话:13987762789     电子邮件:bxn1357@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程卫    联系电话:0871-6415059664170283   电子邮件:71830878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调查分析,识别制约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的主要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陆生生态、水质、水动力条件、声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分析玉溪大化产业园区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6)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园区建设的态度;

2. 您认为园区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 您认为园区建设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 您认为园区建设中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 您对园区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发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有效期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4722  日~201487 日),公示期外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上述方式反馈意见。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管委会


  友情链接

上海市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甘肃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湖南   |   广西   |   广东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河北   |   天津   |   北京
云南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广东   |   浙江   |   山东   |   湖南   |   湖北   |   福建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9967号     |
©2024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
主办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
邮箱:office@yraes.org.cn    |
电话:0871-64142163    |
邮编:650034
技术支持:云南亚萨科技有限公司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