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214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江城德众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江城德众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江城县勐烈镇勐烈东路146号。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工程占地:项目总用地6600 m2,总建筑面积11000m2,绿化面积2112m2,道路广场用地2772 m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了门急诊室、住院部(8F)、医技楼(3F)、急救中心和体检中心、院内生活用房(3F)等;医院的病床规模为300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不涉及工业废气和生产废水排放,污染源主要是食堂餐饮废气、汽车尾气、医疗及生活污水、医疗及生活垃圾等。

废气:江城德众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后热水主要采用太阳能热水器辅助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源供水,均属于清洁能源,不排放污染气体;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及收集间的异味、食堂油烟、进出场汽车排放的尾气。

废水:根据医院的操作过程及程序,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六类,一为门诊、急诊、病房区产生的一般含病原微生物废水;二为医疗检测、实验及诊治过程中产生酸性废水、含重金属、氰化物的污水三为餐厅、食堂产生的含油污水;四为院内医疗、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五为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产生的废水六为医疗废物贮存间清洗废水。

固废:医院固体废物是多种多样的,有有机的,有无机的;有可燃的,有不可燃的;有受到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有未受致病微生物污染的。项目在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其性质大致可分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三类

噪声: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食堂油烟净化装置风机等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门诊部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停车场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Ø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旱季大风天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

4、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严禁沿路泼洒产生扬尘。

5、沙、石料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

6、施工工地场界采用围墙、档板等遮挡措施,可有效减少粉尘的扩散。

运营期:

1、关于减小汽车尾气排放

为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应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畅通,停车场的汽车避免怠速空转,同时应最大化地进行绿化,立体绿化种植,提高环境对空气的自净能力。

2、关于污水处理站臭气

为避免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系统须按设计建设成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并在废气通风口设置除臭除味的装置;

医院的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染淤积腐败产生臭气;

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经脱水后在干化池中加入生石灰或消毒剂进行消毒,减少污泥产生的臭气和病原微生物影响;

3、其他异味

制定严格并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及暂存措施,避免异味产生。

生活垃圾收集应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不得长期堆存;

垃圾房设置封闭门,在运进垃圾及环卫部门清运时打开,其余时间封闭。

4、餐厨油烟

医院内食堂、餐厅必须配套安装高效率的油烟净化装置,外排餐厨油烟处理效率达到80%,外排油烟浓度<2mg/m3,须确保外排油烟浓度不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限值。

要求油烟风机背向高于与其邻近的楼房;加大厨房通风量,保证厨房内的适当负压,防止污染的外逸;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

 

Ø  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

1、项目在建设前,应提前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挡水、截水、排水工程,这样可将施工场地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节约用水。

运营期:

1、关于雨污分流

本项目的设计时,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

2、关于污水处理系统

医院建设一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医院内的综合废水,出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医院内的不同类别污水分类收集,并根据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要求,进行预处置,满足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要求。

由于医院运行中产生的废水种类不同,污染物有一类和二类污染物,对于含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需在其排放口进行控制,进行预处理后达到进入污水水系统的标准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即口腔科、化验科和检验科的废水需单独收集并处理,达到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为保证消毒效果,建议污水处理系统的消毒采用间歇消毒,并经检测合格后,污水方可外排;为了防止污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致病微生物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本报告建议加大消毒池的容积,并建成130m3的两个池子,正常情况下对医院污水收集消毒后再排放;而在污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可兼做事故池,可收集医院2天的污水,至少可使污水通过消毒处理消除污水中病原微生物的影响。

对建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常规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系统的各处理池和装置需防渗,避免污水通过下渗,影响当地地下水环境和人群健康。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要与主体建筑同时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随医院的正式营业而同时投入运行。

按照《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 07-2004)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中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污水处理工艺设计规范规范污水处理的各个操作环节和处理时长,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对于餐厅、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油需进行隔油、除渣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3、关于操作管理

应严格限制向下水道任意排放消毒剂及其他的有机溶剂,以避免影响污水处理效果和增加处理负荷。为避免因停电导致非正常情况发生,污水处理设施应有备用电源,主要设备也须有备用设备,杜绝因电源及设备故障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停运而造成未处理污水外排。若一旦发生备用电源无法接通情况时,应采取将机械投加消毒切换为人工投加消毒剂,以确保废水中粪大肠菌指标达标。为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非正常情况发生,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预处理设施的管理,配置专人负责重金属预处理系统的管理维护,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操作。

4、关于规范化排污口

为了便于监测,检查污水排放,按环保部门要求,该项目仅能设立一个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按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在外排口处设污水计量装置,并按规定对余氯进行监测。

 

 

Ø  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理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保证项目区清洁,并减少生活垃圾对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文明施工,按规定运送、处置建筑材料和渣土。

3、加强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规范运输,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建筑垃圾。对于建筑垃圾,其中的钢材等可以回收利用,其它混凝土块与弃土、弃渣均为无机物,可用于地基或低洼地的回填。最终多余的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清运,清运至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4、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5、对于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涂料等有害废物,应当单独收集,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运营期:

1采用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开收集、贮存的方式。

2、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废物,其收集、运送、储存、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我国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医院内分类收集和包装,送至医院新建的医疗废物贮存装置中进行存放;

3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设置监控部门或(兼)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医疗废物进行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5、医院内设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间,不得露天堆放医疗废物。

6、暂存间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鼠、防蚊蝇、防盗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清洁。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8、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暂时贮存设施设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记件移交给废物运送者,并与运送者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上签字确认,运送者采用封闭式医疗废物专用车辆,经记件、称重防止中途遗失,流入社会,则其医疗废物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9、项目的医疗废物的处置、收集、暂存与管理必须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1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垃圾的方式,使用垃圾专用器具、桶收集,专人收集定期运送至院区垃圾站集中,再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

11、医院医疗区及病区化粪池污泥可能带有致病微生物,因此,化粪池污泥需投加消毒剂后,进行细菌学指标的检测,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4中污泥的控制要求后,方能送普洱市医疗废物处置场处置。在用槽车运输时,应避免污泥沿途泼洒,并在设计中必须将污泥的消毒工序纳入到环境管理任务中。

12、项目运营期食堂产生的废泔水及隔油池产生的打捞废油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13医疗废物贮存间为医疗废物的暂存间,其修建条件、卫生要求及暂存要求等:

·修建条件如下:

①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②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③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严格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境,以及防、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④ 地面各1.0m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外环境;

⑤ 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⑥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⑦ 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⑧ 应按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拖把的警示标识。

·卫生要求

①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每天应在废物清运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放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暂时贮存时间

   ①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②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0C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0C,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Ø  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

1、噪声管理措施:

在施工期,建筑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1)项目位于江城县县城区,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江城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地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江城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2、控制噪声措施:

为了减轻本建设项目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必须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

2)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3)施工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

4)加强施工人员操作规范,避免人为造成诸如高空抛丢重物砸下造成的突发性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情况发生。

5)施工期间应设置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机械,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等措施。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房屋桩基工程采用静压桩。

运营期:

为保证项目实施后,病人有一个良好的休养环境,本环评要求:

1、为减轻污泥脱水机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泥脱水机房门、窗需作隔声处理,以减轻噪声影响。

2、污水处理站水泵在选型时也要注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将水泵放置在专门的密闭泵房中,水泵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方式,并在水泵下安装减振垫,以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污水处理站风机的选择也要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将风机置于专用的密闭机房中,并在风机的进出风管加装消声器。

4、住院楼安装的空调系统在选型时即要注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另在风机的出口处及风管须采取合适的降噪措施;空调机房做隔声吸声处理;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器;冷却塔外沿安装排风消声器;底部接水盘上安装柔性网或消声垫;采取了各种适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空调系统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可减轻。

5、为减轻停车场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停车场的位置需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出口和进口分开,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则停车场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减轻。

6、由于拟建项目南侧为勐烈大街,为避免交通噪声影响医院内病患正常休息,可提高门窗密闭性,以使交通噪声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Ø  放射影响对策措施:

1相关建设措施和建议

① 对各设备治疗场所采取电磁辐射屏蔽防护措施建造机房;

② 必须采取一治疗室一台设备,以避免理疗患者接受不是治疗所需的电磁辐射照射;

③ 医务人员值班观察岗位和治疗区域应采取屏蔽隔离措施,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采用玻璃窗观察,玻璃层内外表面采用符合设备频率屏蔽的金属网进行屏蔽,同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治疗中检查时应穿戴电磁辐射屏蔽服和尽量减少不必要操作时间;

④ 对治疗室门必须采用电磁辐射屏蔽门,有效降低电磁辐射对公众区域的泄漏辐射影响;

⑤ 应在理疗区域设立明显的电磁辐射警示标志牌,避免公众的误入而导致照射。

2相关建设规范

对照《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中的要求:新建X射线机房,单管头200mA X射线机机房应不小于24m2;双管头的宜不小于36 m2。牙科X射线机应有单独机房。摄影机房中有用线束朝向的墙壁应有2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其他侧墙壁应有1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CT机房屏蔽情况对照《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GBZ 165-2005)中的要求:X射线CT的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空间,面积一般应不小于30m2,机房内不应堆放无关杂物。

医院需配备有辅助防护用品。

医院移动X光机在ICU病房使用时,由于病人不便移动,医院使用铅屏风进行屏蔽,以防其它病人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Ø  其它措施:

1、加强实验室管理疏漏,防止药品或实验用品的外泄;加强对实验室药品的管理,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药物种类及贮存情况的核查,明确药品的数量及现状,并将过期的药品及时送至相关处置部门,严禁乱堆乱倒。

2、项目在下一步的设计中,应注意将口腔科及检验化验科及有关实验室集中布置,以利于以上科室所产生的废水的收集及预处理。

3、项目区绿化应采用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的方式,增加以乔木为主的集中绿地,辅以灌木和草坪,减少草坪面积,这样在增强区域内景观效果的同时,也可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并且可减少绿化用水和农药、化肥的使用量。

4、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项目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消毒及管理,上岗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检查。

5、该项目中的环保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Ø  建议:

1、 项目区内的绿化树种和草种应尽量选用乡土树种,减少浇灌用水量。

2、 项目方应设置有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人员,配合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区内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

3、对项目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增强环保意识。

4、 对区内居民宣传节约用水和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是江城县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可使江城县医疗卫生机构得到可持续发展可提高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扩大人民群众受益面,能够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经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中,项目建设不违背国家及云南省的产业政策;本拟建项目位于江城县勐烈大街146号,经对照《江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本拟建项目是位于江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拟建项目己于2014714取得了由江城县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400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家有关规定,经江城县城乡规划局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本评价通过对江城德众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进行的环境质量影响、环境经济影响等多方面分析评价,其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不大,影响程度不高,符合江城县城镇发展要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严格执行国务院[2003]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2003]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标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进行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排放。在此前提下,项目的建设能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你对本项目的环评感兴趣或有疑义,可在以下地点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查阅期限: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871-64150016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建设单位:武汉德众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江城县勐烈镇勐烈东路146

联系人:倪书茂

联系电话:1365878941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对项目环境影响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对采取的预防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看法、意见或建议。

认为需要注意、补充、完善的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按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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