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以及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规定的相关工作要求,将“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建设单位: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要:为实现昆明高新区努力打造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国家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目标,原《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产业发展、用地规模、用地布局以及开发建设等方面已经难以适应该片区新的发展要求。2012年,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相关单位对已经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评估认为:一些要素的变化涉及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符合控规调整的必要条件。同年,昆明市政府批准该评估报告,同意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进行规划调整。
调整后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涉及13万人口,总用地规模为4365.6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009.71 公顷。调整后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适宜建设的区域,提升产业用地比重,形成产业组团,强化产业集群,构筑“居住+生产、生活性公共服务核心;生态景观核心;本土文化核心+工业”的空间模式。整体形成“一轴、两脉、四个核心、四条产业带、两片特色居住区”的功能结构。
调整后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托产业基地所处区位条件和自身资源优势,北延(整合呈贡大学城的研发与人才资源)南连(晋宁南城的产业资源)推动区域发展,把产业基地打造为特色型、集群式、国际化的高新特色产业基地。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3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环境影响要素筛选,确定评价范围、环境保护目标和评价指标,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正式工作阶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开展“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所涉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评价区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分析“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协调性;
(3)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进行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4)推荐环境可行规划方案,并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于本规划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规划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各界人士和机关团体可在本规划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1612号
联系人:杜毅
电话:0871-68155052
电子邮箱 :hnzhbjjgc@163.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单位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系人:邵工
电话-传真:0871-64184291
电子邮箱 :gongzhongcanyu@gmail.com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