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双柏至新平(水塘)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双柏至新平(水塘)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双柏县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与玉溪市新平县境内。
项目占地及拆迁面积:项目全线占地3227.0亩,其中拆迁建筑物28410平方米,拆迁电力线27.05杆/公里;拆迁电讯线15.90杆/公里。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公路建设投资建设资金为157178.48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国道改造补助、电站淹没赔偿和云南省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公路建设总规模长90.8公里,其中K0+00~K44+00沿原S218线老路改建,从DK44+000开始路线离开老路,控制标高在电站主坝坝顶标高685米以上顺山布线, K44+000~K90+800为新建,路段K0+000~K13+000、 K29+000~K90+800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采用8.5米;路段K13+000~K29+000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采用7.5米。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可吸入悬浮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河流水质现状类别为Ⅳ类,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声环境现状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云南省公路网规划(2005-2020年)》、楚雄州公路网等规划,本项目的建设将形成北连元谋接京昆高速G5,经牟定,于楚雄接杭瑞高速G56,经双柏、新平、于元江接昆磨高速G8511,经红河、元阳,于蛮耗接开河高速G8011达国家一类口岸河口的南北通道;同时,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有效地解决沿线交通运输状况,降低运输成本,而且还能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而为项目建设区域内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服务;本项目建设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地对公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将使环境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只要业主和承包商能够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项目可研和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报告书审批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6、简写本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公示时间:2014年01月10日至01月30日止(不含节假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双柏县人民政府
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路3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87086944
邮编:675100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姚美香
电话:13888933838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