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年产2.4万吨钾碱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年产2.4万吨钾碱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3)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柳树箐
(5)项目总投资:2973.11万元。
二、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将厂区原钠碱装置的一台电解槽R-230F断开改造生产氢氧化钾,并在厂区原烧碱装置预留空地上新建一次盐水、二次盐水以及电解后续的阳极循环和阴极循环系统、真空脱氯系统、部分氯气处理系统。项目电解槽、废气系统、氢气处理系统和部分氯气处理系统利旧。本项目钾碱生产工艺与原钠碱装置生产工艺一致。项目改造后昆明盐矿原10万吨/年NaOH,减少1.7万吨/年NaOH,为8.3万吨/年NaOH,新增2.4万吨/年KOH.。氯气产量,氢气产量与原10万吨/年烧碱装置相等。项目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均依托原有设施,只对控制室和变电所进行改造,不新建配套设施。项目不设服务性设施及办公区,均利用原配套设施。
三、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项目建设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但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废气
建设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氯气占标率低于10%,预测最大落地浓度很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可以接受;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尾吸塔脱氯效率降至99.98%和99.9%时,氯气均未出现超标影响,但是占标率较高,为5.29%和26.48%。
(2)废水
①地表水
施工期:
本技改项目将原有一台钠碱电解槽进行改造,再配套新建一次盐水、二次盐水等工序,组成生产钾碱的生产装置。其他装置均依托现有,施工过程主要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施工产生的废水也较少。同时,由于本项目厂区废水收集系统较为完善,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可用于场地浇洒降尘等,不外排。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运行期:
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生产废水全部分回用于生产工序,地坪冲洗水收集后排入原有酸碱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乙炔发生装置。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由于项目废水外排量小,因此对项目区水环境影响不大。
②地下水
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外排,对地下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3)噪声
现有盐矿厂区四周有高速公路和铁路经过,厂界四周声环境现状昼间不超标,夜间四个厂界均超标。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西南部,离南厂界最近距离300m,西厂界最近距离380m。而项目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存在,因此,虽厂界四周夜间噪声值均超标,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而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达标。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盐泥滤饼(640t/a)、废离子膜(96kg/a)、废树脂(0.162t/a),废树脂162kg/a。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废离子膜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盐泥滤饼收集后堆至盐矿现有渣场,其余均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25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100%处理,不外排,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利用原有钠碱设施生产钾碱。生产过程将原料氢氧化钠改成氢氧化钾,生产过程产生的氯气在改建前后保持一致。改建过程利用现有的电解槽,改建后产生的氯气依托现有的氯气接收管道,经过现有设施进入现有的储罐暂存,之后用于厂区内离子膜工艺的原料。工程改建前后设施设备均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已通过了环评、环保竣工验收,已有编制应急预案,改建工程建成后,依托现有项目的环保管理设施、措施及应急预案,在严格执行已有各项风险措施,加强风险管理的情况下,改建项目产生的风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针对本项目存在的环境影响,主要采取了以下对策措施,分别为:
施工期:
本技改项目利用原有钠碱装置一台电解槽,并配套一次盐水、二次盐水、阴阳极液循环、真空脱氯、湿氯气冷却处理等工序生产钾碱,生产过程中其余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均依托现有设备。项目施工期主要是一次盐水、二次盐水设备仪器的安装,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很少,主要为施工噪声、少量施工垃圾等。施工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禁止随意乱丢乱弃。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工程量小,且夜间禁止施工,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运行期:
本项目运行期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冲厕;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固废收集后100%处置,不外排,废气及噪声经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厂址周围没有特别敏感的保护目标。设计和环评对项目污染物控制提出详细的环保措施,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经处理后昼间达标,夜间超标,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余工业固废收集后100%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满足功能要求,沙河现状有超标不能满足功能,但本项目污水零排放,不增加螳螂川污染负荷。现有厂区厂界噪声昼间噪声达标,夜间超标,叠加贡献值后,现有盐矿厂界噪声增加很小,昼间达标,夜间超标,且厂界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会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有利于生态保护。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围居民区来说环境风险也是可以接受的。公众参与调查显示所有参与调查的单位和所有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环境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简本查阅时间:2014年11月24日 至2014年12月5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联系电话:0871-8616045
联系人:周女士
通讯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青武山村昆明盐矿
邮政编码:650300
(二)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及传真:0871-64184291
联系人: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年产2.4万吨钾碱技改项目环评课题组
电子信箱:gongzhongcanyu@gmail.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政编码:6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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