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罗平县城市生活垃圾五化综合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罗平县城市生活垃圾五化综合处理工程项目
项目法人:罗平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一座,采用城市生活垃圾“LJ”五化处理工艺技术,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00吨以上
总投资:14000万元
厂址:罗平县以龙村委会(野鸡山)现填埋场区域
占地:100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罗平县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4-8997661
人:秦工
通讯地址:罗平县九龙大道北段罗平县季明五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58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及传真:0871-64184291
人:罗平县城市生活垃圾五化综合处理工程环评课题组
电子信箱:gongzhongcanyu@gmail.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
邮政编码:650034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分析工程建设方案,收集工程区评价相关资料,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初步意见;
2)将公众初步意见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中,形成环评报告初稿,环评报告初稿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网上等公示;
3)公众在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可能对环境影响基础上,公司会同评价单位通过调查表形式向可能受工程影响公众征求环保意见与建议;将合理可行的公众意见与建议纳入评价报告中;
4)环评报告送云南省环保厅下属评估中心评估,最后云南省环保厅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5)建设业主按照批准文件以及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准文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能投入生产。
2、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主要环境问题识别;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影响,建构筑物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空气影响及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声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对于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环境空气、水环境、噪声等)的态度以及要求等。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进行,本次信息公告为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在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初步形成阶段,将开展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14415日——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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