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等相关规定,现对“昆明铂生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高效纳米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三次公示(即全文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铂生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高效纳米催化剂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铂生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区
项目占地:2394m2。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2951.8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主体工程为标准厂房、洁净车间,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消防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136.68m2。建设规模为年产催化剂1吨,其中,年产高效纳米均相催化剂及催化剂前驱体100公斤,高效纳米炭载贵金属催化剂900公斤。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现状值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盐酸雾、NH3未检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声环境现状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项目在昆明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区内,该区为静脉工业园,项目用地和产业类型符合《昆明天生桥特色产业园总体规划》、和昆明市、东川区及寻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所在地无国家、地方重点保护目标,无重点文物设施,无珍稀动植物分布,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该项目利用含稀贵金属化合物及活性炭为原料,采用湿法生产工艺技术,生产催化剂;项目使用原料氯铂酸年用量为60kg、氯化钯年用量为90kg,活性炭年使用量为900kg,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名目,其原料未列入危险废物目录中,不属于危险废物,年产生固废催化剂残次品50kg,为危险废物,交由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处置;从项目使用的原料、产品、“三废”分析,都未涉及重金属,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本项目通过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贯彻遵循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进入环境中;正常情况下,项目“三废”和噪声通过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调查对象支持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只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并在落实了可研报告和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报告书审批部门: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5、项目公示地点: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www.yies.org.cn)。
6、报告书全文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公示时间:2014年07月01日至07月15日止(不含节假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等。
9、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昆明铂生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区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708764345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姚美香
Email:ymx@yies.org.cn
电话:13888933838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