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等相关规定,现对昆明金沙中河电力有限公司“东川中河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第三次公示(即全文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中河电站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昆明金沙中河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已建。
·建设地点: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村三十六弯村山坡脚下小清河东岸
项目占地:134.4亩。
项目总投资:4298.12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坝、引水渠、首部枢纽、主厂房、副厂房、压力钢管等。本项目为无调节引水式径流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为7500kw。设计年发电量4131万kw.h,设计年利用小时数5509h。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现状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中河水质现状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声环境现状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
3、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中河电站所在地不涉及国家、地方重点保护目标和重点文物设施等敏感目标,无珍稀动植物分布。本项目在建设过程和建成运营以来,对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未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继续运营也不会造成区域不良重大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无反对意见。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了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补充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报告书审批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6、报告书全文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公示时间:2014年09月15日至10月5日止(不含节假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成运营以来和将来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昆明金沙中河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东川区团结路下段
联系人:陈代华
电话:13888475665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姚美香
电话:13888933838
Email: ymx@yies.org.cn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