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概要
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由新环湖路北侧20M湿地、大河口片区湿地建设工程、马房片区湿地建设工程和新环湖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组成,总占地面积1450.06亩。
其中,新环湖路北侧20M湿地范围为新环湖路北侧外延20m,东至代村河,西至广龙小沟,总面积234.59亩;大河口片区湿地建设工程于抚仙湖西北岸,东至梁王河,南至抚仙湖,西至沙亥河,北至新环湖路,涉及广南营村(53亩),总占地面积561.32亩;马房片区湿地建设工程位于抚仙湖北岸,东至交通培训中心,南至抚仙湖,西至马料河,北至新环湖路,涉及马房村,占地面积286.34亩;新环湖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东至代村河,西至广龙小沟的新环湖路区域,路长8174.04m,路宽30m,总面积367.81亩。
项目总投资:40554.79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一)建设单位
名称:澄江县抚仙湖生态湿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局
地址:抚仙湖北岸湖滨带(湖滨路以南)
邮编:650206
联系人: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建设指挥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6916878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环评课题组
联系电话:0871-64184291
电子邮件:gongzhongcanyu@gmail.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 准备调研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 分析评价阶段: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 撰写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工作内容
1. 工程分析: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分析,重点进行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产排污分析。并进行与相关规划、政策和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区相关资料。
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重点针对抚仙湖北岸湖滨湿地建设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以及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4. 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在工程可研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减缓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5. 公众参与:重点针对规划区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项目公示,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公众座谈会等,征求公众对抚仙湖北岸湖滨湿地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 环境管理:提出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7. 编制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形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 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 您认为项目建设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 您认为工程建设中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 您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发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有效期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外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上述方式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