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太和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太和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建设地点:大理市下关镇太和村(214国道以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0.719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太和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总面积1443.1亩,总建筑面积31022㎡。主要建设内容为遗址现场展示保护设施17895㎡;展陈设施10200㎡;游览服务设施2077㎡;遗址公园管理设施850㎡;环境整治核心保护区内民居搬迁55户,4500㎡;德化碑周边民宅改造5000㎡;风貌协调区环境整治300户。配套建设场地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供配电、给排水、弱电综合布线、安全防护设施、保护监测设施等附属工程。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1个监测点PM10、TSP、SO2、二氧化氮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葶溟溪的入湖口的监测指标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项目区所有监测点位环境噪声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2类标准的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本项目选址位于大理风景名胜区和外围保护区范围内,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旅游业)中“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及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能回用的进入大凤路排污干管,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不累积的,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大大减缓。运营期间,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很小,项目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4、报告书审批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5、项目公示地点:项目周围村庄
6、简写本放置地点: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公示时间:2016年06月23日至07月03日止(不含节假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电话:0872-2368189
地址: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
联系人:周武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丁祖高
电话及传真:0871 -64170283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