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科技厅正式批准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省高原湖泊流域污染过程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列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
根据云南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规定,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培育期结束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评审,评审通过的重点实验室将列入正式省级重点实验室。
以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依托的“云南省高原湖泊流域污染过程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在湖泊流域相关领域承担完成了国家及省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共有5类18项,其中“973”计划1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环境保护部重点项目3项,云南省科技厅重大项目6项,总经费4200多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编写专著10 余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为本院争取“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滇池项目奠定了基础。“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具体承担1个课题、4-6个子课题,项目预算国拨经费为25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