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214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度假区南悦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幸福远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云南京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北临逸雅路、东临市政设施用地、西临前兴路、南临规划道路
项目实施期:本项目已于20126月启动前期工作,预计于20146月竣工,总工期为2
占地面积:53745.61m2
二、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北临逸雅路、东临市政设施用地、西临前兴路、南临规划道路。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3745.61m2,净用地面积47881.81m2,总建筑面积约151481.5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147.02m2,地下建筑面积44334.5m2,容积率2.23,建筑密度26.55%项目地块由商业用地(A1地块)和二类居住用地(A2地块)两部分组成。
①商业用地(A1地块):用地面积19939.78m2,建筑面积约70216.59m2,地上建筑面积47143.01m2,容积率2.36,建筑密度34.93%,拟建3栋商业楼,后期用于经营餐饮、娱乐、商铺等。
②二类居住用地(A2地块):用地面积27942.03m2,建筑面积约84264.93m2,地上建筑面积60004.01m2,容积率2.14,建筑密度20.57%,拟建10栋住宅楼,共提供住宅466套(户)。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的开挖、建筑材料搬运、装卸产生的扬尘,运输等活动产生的扬尘等。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基坑开挖过程产生的基坑涌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以及雨季形成的地表径流。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方开挖产生的弃土。
(二)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运营期车库汽车尾气、公共卫生间及垃圾收集点异味、餐饮油烟和备用发电机房废气;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住户生活废水、餐饮废水、娱乐服务区废水、商铺废水、生鲜超市废水、社区卫生服务站废水、公厕废水、公建废水。
本项目无锅炉设置,投入使用后噪声主要来源于:内部交通噪声、各公用设备机械噪声、备用发电机运营机械噪声、商业噪声、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
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
四、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 施工期
施工外围设置挡墙,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带来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环状排水系统;工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涌水泵至环状排水系统,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地表径流由周边临时排水沟收集后排入项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于项目施工,各施工废水可以得到相应处置,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短暂,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 运营期
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项目内雨水系统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区餐饮业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方可经内置烟道至楼顶外排,排气口应严格按照《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第46号令)设置。酒店式公寓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地面排气口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尾气经地下车库排风系统收集后,至地下车库的排风口统一排放,不得随意排放。
运营期通过加强合理布局降低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餐饮业要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4672号令的相关规定。娱乐业应该按照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第55号令《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文化厅公告(第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运营期产生的商业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可行。废水、废气污染物采取的治理措施合理可行,正常情况下可确保达标排放;边界噪声达标;国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下降。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对策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名称:云南京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玫瑰湾小区33
联系人:赵锦新
电话:13708806809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单位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系人:邵工
电话-传真:0871-674962
电子邮箱: 339180599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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