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河里湾磷石膏渣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磷化工产业是东川区“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和扶持的产业,根据东川区委、区政府的战略布局,区委三届二次全会将其列为东川第二大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和发展,提出了充分发挥磷矿资源优势,用5年左右时间,把东川建设成为云南省重要的磷化工生产基地的发展思路。为发展磷化工产业,妥善解决磷酸生产企业的磷石膏堆放问题,故建设河里湾磷石膏渣场。该渣场属于四方地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内容之一,渣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确实做好项目建设与移民搬迁同时进行,实现双赢发展。由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牵头,川金诺、云南长易、三明鑫疆等共同参与,组建渣场建设运营公司实施渣场建设。移民搬迁实行项目搬迁,搬迁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区政府整合资金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作为响应云南省委、省政府及东川再就业特区招商引资号召,以磷矿石开采和深加工,生产高效磷肥及其磷化工产品的矿企、矿肥和矿化结合的综合性企业,与深圳中航资源有限公司合作重组后,成为了大型央企旗下的成员公司,具备了飞跃发展基础,同时具有强大磷矿资源作后盾,依托东川再就业特区支持,形成了开发利用东川磷资源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和谐发展的格局。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场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河里湾村
(2)建设性质: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渣场建设内容包括拦渣坝、拦污坝、防渗设施、排洪设施、集液池、渗滤液和地下水导排、库区道路和渗滤液处理等设施,该渣场拟考虑堆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Ⅱ类渣,即磷石膏渣,其余废渣和危险废物渣不得进入本渣场堆存;渣场防渗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类渣场要求防渗;渣场有效库容2739.2m3,服务年限18年,最终坝高238m,属二等库。
(4)项目投资、来源:总投资为19272.9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移民搬迁安置基本情况:根据东川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本项目建设拟将渣场周边500m范围内的河里湾村第2、3、4、5村民小组进行整体搬迁。4个小组共有农户225户,人口1040人。该搬迁项目由区政府统一规划,采取集中搬迁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移民搬迁,搬迁至铜都街道办事处起噶片区,搬迁费用由企业承担。前期安置费用主要包括征地、报批和场地平整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基础及配套设施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及独立费和预备费六个方面。后期安置费用主要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补偿。2013年9月东川区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了东川区河里湾渣场建设及移民搬迁指挥部,《河里湾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制定,本次搬迁过程将由东川区纪检监察部门、区审计局对搬迁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完成河里湾村搬迁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搬迁安置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项目建设与移民搬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整合项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总体环境质量状况较好,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均能满足其功能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主要阶段:①准备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②正式工作阶段: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③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①建设项目概况;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③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⑤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管理、监理的建议;⑦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等。
4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12月18日止(不含节假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反馈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顺芝
Email:linsunzhi@126.com.
电话:0871-62123179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编:650034
联系人:姚美香
Email:1045367165@qq.com.电话:13888933838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主要以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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