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碳中心
(一)持续推进省科技厅高浓度二氧化碳微藻转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开展微藻固碳实验,编制项目报告。
(二)持续推动省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钢铁行业CO2低成本捕集、封存(CCUS)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三)持续推动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燃煤发电企业天地一体化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系统和应用示范》课题的工作。
(四)持续推进云南省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研究工作。
(五)持续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创建筹备工作。
(六)持续完成省厅大气处全国碳市场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七)持续推进《基于EPS模型的云南省碳排放预测分析与研究项目》。
(八)与云南大学吴建德教授团队研讨申报2026年工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有关合作事项。
(九)与清华大学、北京智汇绿行科技中心一同赴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云网能源等单位就申报科技厅项目《云南绿色电力体系构建与虚拟电厂赋能智慧零碳园区建设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开展实地调研与合作磋商。
(十)持续推动完成发电行业碳排放复查工作。
(十一)与云铝、清华大学、省计量院、北京智汇绿行科技中心等单位座谈,研讨《绿色载能型铝冶炼行业碳计量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研究》科技厅项目申报,并开始编制申报材料。
(十二)开展《云南绿色电力体系构建与虚拟电厂赋能智慧零碳园区建设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与牵头单位清华大学对接单位简介、人员信息,以及现有工作基础和科研平台、政策推广等支撑条件。
二、工程中心
(一)完成《江川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星云湖北部近岸蓝藻生态阻控项目实施方案(含施工图)》报告编制工作;
(二)启动赤水河德促项目镇雄县范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投标及前期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
(三)对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牵头起草《云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并向省级相关部门、16州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待报厅党组审议;
(四)积极推进云南省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评估工作;
(五)于2025年5月19日在昆明召开《楚雄州农村生活污水整州推进全域治理(管控)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专家审查会议;
(六)前往文山州、西双版纳州、昆明市石林对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及整县推进试点县成效评估工作。
(七)投标项目6项:《江川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玉溪市杞麓湖南岸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异龙湖湖滨受损人工生态湿地修复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怒江一级干流—南汀河上游流域(临沧市临翔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昭通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购买第三方服务》。
(八)完成设计和施工证书中1名一级注册给排水、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名特种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到期换证工作。
三、科发部
(一)完成6项2026年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形式审查,实现系统上报;
(二)协助省环保厅完成1270万元生态环境技术支撑预算项目资金申报情况说明,并上报财政厅,成功下达资金;
(三)对2025年省本级1270万元生态环境技术支撑项目资金进行分解,完成20个子项目资金下达工作;
(四)开展院专利预审系统“专利遴选制度”备案工作,恢复专利快速预审权限;
(五)修订8项科研管理制度(科技项目、自立项目、科研成果奖励、资格证书、创新团队、财政科研项目、博士后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院科研管理体系;
(六)对新型研发机构实体化政策展开调研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七)组织院科研部门申报2026年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院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四、风控中心
(一)按照省厅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风控中心抽调2人支持省厅开展专项行动,牵头组织专班人员开展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调度、交办、汇总、报送、帮扶指导、报告起草等工作,梳理国家、省委省政府、司法厅、驻厅纪检组等要求66条,制作工作任务表“挂图作战”。先后技术支持省厅向生态环境部报送云南省专项行动情况报告2次,向司法厅报送问题线索5次,向驻厅纪检组报送问题线索4次,向厅领导汇报专项工作1次,向驻厅纪检组汇报专项工作2次。主笔编制《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监督推动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报送5—6月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问题线索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5—6月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帮扶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移交办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函》等通知文件7份,起草《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一期》《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监督帮扶情况报告》《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5月)》等工作报告3份。
(二)支撑省厅执法局起草《2025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收集反馈意见17条,结合反馈意见及《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方案》(环办执法函〔2025]185号),修改完善我省方案,并编制厅党组会汇报材料。同时协助开展执法稽查前期工作,制定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稽查时间及人员。
(三)按照省厅执法局要求,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非现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5月8日和5月26日向厅领导作了汇报。
(四)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主要污染物长期超标重点单位问题清单的函》,配合省厅起草转办函,向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临沧市、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转办7家重点单位超标问题。
(五)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全面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有关要求,技术支持省厅起草了《云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六)按照省厅科财处要求,汇总统计分析16个州(市)上报的2024年清洁生产工作资料,协助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的函》,上报省厅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
(七)技术支持省厅执法局制定《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商研提建议,完成“办法”及其编制对照表的二次修改,推进《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外委合同签订。
五、大气中心
(一)完成《云南云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二)协助省厅大气处下发我省噪声第一、二季度调度工作。
(三)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编制申报重点项目1项,与高校合作编制申报重点项目1项。
(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计划:参与编制项目(牵头子课题)1项。
(五)完成《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修改、上报。
(六)继续开展《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调研工作。
(七)继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案例调度应用研究决策咨询报告》调研工作。
(八)对公服务:参与编制云南省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1项。
六、湖泊中心
(一)根据《2024年洱海水质改善提升措施清单》,持续开展现场调研核查,结合地方调度材料,整理形成《2025年4月洱海水质提升措施清单进展情况报告》及《2025年4月洱海水质提升措施清单滞后项目汇总》上报。
(二)配合省环保厅要求,编制完成《洱海水环境问题诊断报告(2025年1-4月)》《大理州2025年1-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抚仙湖水环境问题诊断分析报告(2025年04月)》《滇池水环境问题诊断分析报告(2025年04月)》及相关汇报材料上报。
(三)配合省环保厅,全过程配合开展洱海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核查专项行动,采集水样46个,获取监测数据1395个,共指出截污治污短板、调蓄带及人工湿地管控、主要入湖河流及排污口、其他问题等4方面12类80个问题上报,省厅采纳其中3方面8类72个问题并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反馈洱海流域问题排查情况的函》。
(四)配合省环保厅,针对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中央巡视组交办大理州洱源县西湖环境被破坏和污染问题的督办函》办理要求,对相关舆情进行现场核查,整理形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理州西湖环境被破坏和污染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报告》上报。
(五)配合州环保局,对洱海5月国控湖心、北部湖心断面表层、深层水体采测分离COD数据差值较大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洱海国控断面2025年5月采测分离COD数据异常情况报告》供地方决策参考。
(六)编制完成《抚仙湖立体水质状况》报告,全面呈现抚仙湖立体水质状况;
(七)完成抚仙湖部省联合工作组9条入湖河道水质异常采样,以及抚仙湖冲击性负荷示范点水质采样工作,并提交工作组排污口工作进展报告
(八)持续跟踪监督异龙湖2025年水质脱劣重点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按月调度重点重点任务建设进展,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省厅水处;针对异龙湖水质急转特征,按照厅印发的《异龙湖水质及藻类急转变化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分工,积极开展水质急转原因初步分析及重点措施效益评估,并形成报告报送水处;持续推进持续开展异龙湖浮游植物藻类监测,掌握藻类结构及数量;同时针对藻类结构突变,开展了浮游动物的定期监测,为异龙湖水质脱劣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
(九)杞麓湖驻点工作组本月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通海县现场核查工作,重点聚焦农村截污治污工程和河道综合整治推进情况。其中,针对2024年已完成村庄污水收集成效,采取“逐村逐点”核查方式,系统梳理问题点位清单;对主要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开展实地踏勘,掌握施工进展及存在问题。组织召开座谈会议,会同县级相关单位对“四个方案”逐项核实,确保方案内容精准对接实际,相关措施落实落细。
七、土壤中心
(一)完成《云南省骆永明专家工作站》科技厅验收审查。
(二)配合省厅回复省政协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提案。
(三)配合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云南省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情况》起草。
(四)持续推进《云南省“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技术指南》《云南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全环节质控工作方案》编制。
(五)持续开展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服务支撑。
(六)持续推进石林县等县(市、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者海农用地土壤农作物协同加密调查、丽江市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源管控项目效果评估等项目实施。
八、经研中心
(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完成抚仙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成效评估和建设方案提纲编制并征求意见,完成了赤水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关键技术研究和综合示范结题材料的编制和修改,完成“省市一体化智慧阳宗海”项目2022-2024年阳宗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报告编制,修改完善“生态安全关键地区生态价值优化调控技术研发及价值实现应用示范”、“矿山修复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价值核算及修复成效生态价值评估”省校合作项目申报书,支撑生态处编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材料,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西南边境生物多样性热点区生态产品价值潜力评估与路径调控机制研究”,撰写云岭之窗约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路径”,完成大理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荐方案修改完善,《高原湖泊流域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发布。申请发明专利1项。
(二)财政支持生态文明政策。支撑省财政厅资环处编制2023年度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绩效评价工作报告,上报省政府;支撑省财政厅资环处完成2025年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第二批拟支持项目省级部门联合会审,整理会审意见并汇总结果报资环处。
(三)项目管理技术支撑。持续完成生态环境领域资金项目工作专班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开始实体化运行,支撑厅科财处开展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分配工作,支撑厅科财处编制202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指南,初步形成中央生态环境厅资金预支持项目管理规程(初稿)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谋划储备手册(初稿);支撑厅科财处开展2025年度第三批提级论证工作。持续开展生态保护有关经济运行指标任务工作,支撑厅科财处召开视频调度会,督促重点项目实施;梳理在库项目、未纳统项目、重点项目3个清单;支撑厅科财处印发了《农村污水治理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导则》,指导地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统工作;支撑厅科财处分配各州(市)2025年2、3、4季度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持续配合厅科财处完成绿色金融相关工作,对永平、勐腊、香格里拉等县(市、区)EOD项目开展技术帮扶指导,与国开行共同对勐海等已入库项目开展项目瘦身调研及宣讲。
(四)云南生态环保智库建设。1、完成“2025年云南生态环保智库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采购项目”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2、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形势分析刊发;3、确定院内智库专项咨询报告的选题;4、刊发智库专报一篇并获得厅领导批示。